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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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高速铁路客运站前广场一期机电设备国有资产第六次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2020年12月11日10时向社会公布拍卖贵港市高速铁路客运站站前广场一期机电设备国有资产。具体拍卖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贵港高速铁路客运站前广场一期机电设备国有资产,有配电箱、风机、风阀等机电设备共137项计326台(套);
起拍价:44958.00元;
竞拍保证金:5000.00元。
2、该标的由贵港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委托拍卖,该标的为国有资产,目前存放在贵港市高速铁路客运站站前广场,原是使用于建设贵港高铁站站前广场一期工程的机电设备,因为站前广场一期工程建筑设计优化变更,按新的设计标准已不能在原地使用。设备部分露天存放,部分存放于仓库,成新率较高,设备总体能正常使用。
二、拍卖方式:
按现状及评估报告增值拍卖(具体方式详见拍卖规则)。
三、时间和地点及联系人
拍卖时间:2020年12月11日10时
拍卖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厅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2月10日17时止(以竞拍保证金到账为准)。
报名地点:贵港市港北区中山北路联帮国际2-612号
联 系 人:戴工
电话:4556059 13978857158
拍卖标的展示:报名时间截止前请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实地勘察。
统一带领看样时间:2020年12月10日10时
参加拍卖会的竞买人须出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以及银行缴款凭证交到以上地址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四、拍卖佣金和竞拍保证金转入以下账号:
户名:广西华盛拍卖有限公司
帐号:4500 1604 9500 5051 867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江南支行
汇款需备注:贵港高速铁路客运站站前一期机电设备国有资产竞买保证金。
拍卖规则及须知
本场拍卖会拍卖标的:贵港市高速铁路客运站站前广场一期机电设备国有资产,有配电箱、风机、风阀等机电设备共137项计326台(套);起拍价44958元,竞买保证金5000元。
一、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参加拍卖会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规则,并对本规则的行为负责。
二、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凭有效证照到本公司办理竞买手续,交付保证金,领取号牌后方成为正式的竞买人。
三、竞买人所交保证金,如拍卖不成交的,拍卖会结束后3个工在作日内如数退回(不含利息),拍卖成交的则转为成交定金。
四、本公司依据法律、法规,按照拍卖标的的现状进行拍卖,实际以广西桂鑫诚资产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桂鑫诚评字(2020)第0109号贵港高速铁路客运站站前一期机电设备国有资产评估报告的数量为准,竞买人应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对拍卖标的及其资料进行了解,查验和估价,一旦进入会场,即表明竞买人已行使了解、查验拍卖标的的权力,完全了解拍卖标的现状并愿意承担相关的责任。
五、竞买人按照拍卖师宣布的拍卖方式和加价幅度进行竞买,凡低于加价幅度的竞买无效。
六、当拍卖会为有底价拍卖而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底价时,拍卖师有权宣布不成交。
七、竞买人的应价为要约表示,竞买人一旦应价,不得撤回,除非其它竞买人有更高应价,否则所交保证金充作拍卖违约金不予退还,并追究违约责任。
八、拍卖成交当天,买受人接收成交标的,并管理成交的拍卖标的物,委托方只负责移交不再负责管理。
九、拍卖成交之日起3天内买受人应将成交拍卖标的物品全部运走,逾期造成的场地租金委托方不再支付,由买受人承担。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成交当日向我公司支付成交价5%的拍卖佣金。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3天内交清所有成交款项,买受人交清成交款项后,凭委托人出具的相关放行手续后才能开始运输拍卖标的物品。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全部价款的,所交保证金充作违约金不予退回。
十三、竞买人必须遵守场内公共秩序,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的叫价,不得阻挠拍卖主持人进行正常的拍卖工作,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竞买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广西华盛拍卖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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