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0617:55:13 省道210线突泉至地宫化段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小中大]本页[我要纠错]
省道210线突泉到地宫化公路工程征占用林地、草地服务
竞争性谈判公告
1.谈判条件
省道210线突泉到地宫化公路工程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道210线突泉至地宫化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20﹞39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省道210线突泉至地宫化段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投资补助、地方自筹,采购人为省道210线突泉至地宫化段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征占用林地、草地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工程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线起点位于曙光园区南1.5公里处,路线走向由东向西,经合发村、兴隆村、和丰村、和宝村、毛盖图嘎查、坤都冷嘎查、巴彦扎拉嘎查,终点止于兴安盟与通辽市分界处地宫化嘎查,顺接省道210线乌兰哈达至格日朝鲁段公路,路线全长115.056公里。完全利用国道334线17.43公里,实际建设里程97.626公里,在实际建设里程中,新开线38.811公里,旧路改建段58.857公里。突泉县利民街连接线6.978公里。
主线设置大桥306.5m/1座,中桥658.48m/12座,小桥763.26m/38座,涵洞116道。连接线大桥206.5m/1座,涵洞6道。
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10.0米,路面宽8.5米。
全线新建桥涵设计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大桥断面形式0.5米防撞墙+11.0米桥面净宽+0.5米防撞墙,中桥断面形式为:0.5米防撞墙+9.0米桥面净宽+0.5米防撞墙,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1/100,小桥、涵洞1/50。
2.2服务期限
服务期为自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完成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并通过各级主管部门审查或取得批复止(或服务合同另行约定的时间)。
2.3标段划分及服务范围
本项目征占用林地、草地服务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情况如下:
标段编号
工作内容
招标范围
TDLD
征占用林地、草地服务
本项目全线(含主线、辅道、连接线)及养护工区、观景台等征占用林地、草地服务。工作内容包括:①林地勘测定界、林业调查等外业工作,②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伐区调查设计文件编制等内业工作,③编制征、占用林地及采伐许可证申请材料并报审,配合主管部门进行查验工作,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林木采伐许可证等相关批复文件,④配合发包人接受林业部门的各种林地使用检查、监督,提供相关咨询服务。⑤为取得征、占用林地批准文件应完成的其他工作;⑥按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办理征占、用草原相关手续,承担为取得草地使用批准文件应完成的所有相关工作。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供应商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资质、业绩、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体资格条件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附件。
3.2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
4.评审办法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办法详见附录。
5.报名方式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5.1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于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6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幸福社区光明小区4号楼二单元902按以下要求购买采购文件: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复印件)、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一套。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及邮箱等信息。
5.2供应商自领取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5.3采购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500元。购买采购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6.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工程现场踏勘及预备会
采购人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及预备会。
6.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4日9时30分,供应商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响应文件递交至长丰宾馆(乌兰浩特火车站)三楼会议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
8.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兴安盟交通运输局机关纪委
地址: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陵园路81号
电话:0482-8200669
邮编:137400
采购人:省道210线突泉至地宫化段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陵园路81号
邮编:137400
电话:15004822299
联系人:王先生
采购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编:010051
电话:15661295505
传真:0471-6539254
联系人:张先生
网站:www.nm-highway.com
公告附件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编号
基本资格条件
TDLD
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编号
要求
TDLD
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工程建设项目的征占用林地或草地服务相关工作。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编号
岗位
资格要求
最低
数量
TDLD
项目负责人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至少1项工程建设项目的征占用林地或草地服务相关工作(以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填写为准)。
1
注:招标阶段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仅需要提供项目负责人,其余人员在签订合同前确定。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编号
要求
TDLD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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