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含有医疗废物处置及其他危险废物处置内容;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证书:
(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且注明危险废物或医疗废物);
(2)具有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至少3个三甲医院医疗固废处置的业绩;
注:须提供合同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服务期(包括服务时间段)与2018年1月1日-至今有交叉的均予以认可。
4、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要求:
(1)须提供不少于2辆具有行政主管单位颁发的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的医疗固废运输车辆(须提供运输证书、车辆图片、行驶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2)须提供不少于2名具有行政主管单位颁发的危险货物运输驾驶资质的驾驶员及1名交通运输局颁发的危险货物运输押运资质的押运员(须提供身份证、资格证书及驾驶证复印件);
5、投标人须具有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医疗废物贮存、处置设施或者设备;具有经过培训技术人员以及相应的技术工人;具有负责医疗废物处置效果检测、评价机构的工作和人员(投标人须提供上述内容的承诺函);
6、投标人能取得环境保护部门签发同意的《危险废物转移申请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投标人须提供上述内容的承诺函);
7、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官网(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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