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利川市人工智能赋能城市产业融合焕新发展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O)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湖北省利川市人工智能赋能城市产业融合焕新发展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O)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湖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5-03-31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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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人工智能赋能城市产业融合焕新发展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O)(ESLC-202503QT-003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LC-202503QT-00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川市人工智能赋能城市产业融合焕新发展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O)已由利川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407-422802-04-04-90710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省振业数字产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湖北省振业数字产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瑞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利川市
建设规模:利川市人工智能赋能城市产业融合焕新发展项目(二期)新建50PFLOPS 人工智能集群软硬件系统,建设涵盖研学基地及平台、实训平台、大模型+低空经济场景赋能平台等在内的智慧应用运营平台。提供勘察设计服务、采用交钥匙模式提供满足项目所有功能及性能建设需求全套软硬件系统设备及配套装修装饰工程相关的系统集成建设服务、5年免费运维服务、15年运营服务。项目估算总投资:19156 万元(以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评审结论为准)。
其他:本次招标模式为EPCO招标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利川市人工智能赋能城市产业融合焕新发展项目(二期)新建50PFLOPS 人工智能集群软硬件系统,建设涵盖研学基地平台、实训平台、大模型+低空经济场景赋能平台等在内的智慧应用运营平台。采购包括勘察设计服务、按照交钥匙模式提供满足项目所有功能及性能建设需求全套软硬件系统设备及配套装修装饰工程等相关的系统集成建设服务,同时涵盖包括全系统5年免费运维服务、15年运营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2.2.1 勘察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前期勘察设计等资料的收集、复核、补充完善和优化;详细勘察、方案设计优化深化;施工图设计:包括总图、其他配套附属设施、施工图预算等;按建设单位要求进行设计调整和变更,参加设计技术交底及验收、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服务、竣工验收等;按要求完成施工图审查,协助建设单位完成与设计相关的各项报批工作;建设单位书面委托的其他相关设计工作。投标人须在接到招标人中标通知后45天内完成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所有的设计图纸均须达到施工图设计要求的深度,满足可具体指导施工的要求,不得以“详见厂家二次设计”、“建设单位自理”等方式弱化设计工作。2.2.2 采购与安装调试部分: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投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量主要设备及材料到货,并通过设备及材料到货现场验收;安装调试:包括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与试运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交付;工程结(决)算、工程保修等。投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完成全量设备安装及所有子系统调试,满足所有相关使用要求。2.2.3项目初验、竣工验收及项目运营:项目初验投入运行:投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27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所有系统联合调试及上线试运行,完成项目初验;项目竣工验收:投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36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项目试运行,所有问题得到合理处置,不少于三个月的上线运行,完成项目竣工验收。项目运营:投标人提供利川市人工智能赋能城市产业融合焕新发展项目(二期)规定期限运营服务,详见投标人须知。工程总承包相关管理工作:全面承担项目管理及专业分包的管理责任,工程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作内容。工程设计及施工的外部沟通、协调工作等均由承包人全部负责。以上勘察、设计、采购、安装调试内容必须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承包人需配合项目报规报建、交付使用,并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合同要求,对工程设计、质量、进度、安全、环保、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5-01
合同估算价:191560000.00元
2.3其他:合同估算价:19156万元(以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评审结果为准)。投标人提供利川市人工智能赋能城市产业融合焕新发展项目(二期)规定期限运营服务,详见投标人须知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最多不超过5家,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3月29日至2025年04月0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04月18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法确定中标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彭女士
异议联系方式:0718-7386628
备注:
招标人:湖北省振业数字产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湖北瑞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利川市东城街道办事处太平社区利川生物医药产业园三期标准化厂房1#楼1楼1-5号
代理地址:利川市华盛街12号
招标人邮编:445400
代理邮编:445400
招标人联系人:苏先生
代理联系人:彭女士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18607269688
代理联系电话:0718-7386628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电子邮箱:2987801259@qq.com
招标人网址:
代理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代理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银行账号:
2025年0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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