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石门街朝阳联新东街地块110kV石塘乙线鸦岗支线迁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补充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广东省石门街朝阳联新东街地块110kV石塘乙线鸦岗支线迁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补充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1-01-25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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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517:01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石门街朝阳联新东街地块110kV石塘乙线鸦岗支线迁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
项目编号:JG2021-0038
各投标人:
石门街朝阳联新东街地块110kV石塘乙线鸦岗支线迁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出澄清,如本澄清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以本澄清为准,内容如下:
一、招标公告:
(一)招标公告第七条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开标时间:
修改为: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21年1月7日00时00分至2021年2月22日11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1年2月22日10时00分,截止时间:2021年2月22日11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3、开标时间:2021年2月22日11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4、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二)招标公告第九条:
修改为: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单位)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4.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
4.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或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4.3工程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或以上。
说明: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的要求设置。
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5.1项目负责人(兼设计负责人,下同)要求: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输变电或供配电)或(电气类或电力类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5.2施工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页。
5.3技术负责人具有电力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注:①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施工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单位)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页。
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
8.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即勘察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1家)组成的联合体,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参考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8.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3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8.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设计资质、项目(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主办方为准;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施工负责人、业绩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成员方为准;工程勘察资质、勘察负责人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8.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9、投标人按公告附件一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人声明》。
10、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
11、适用于财政投资项目: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三)招标公告第八条第1点:
修改为:
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公告中明确说明。
(四)招标公告第十二条12.1:
修改为:
12.1设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投标人自主报价,投标报价不得高于设计费的最高投标限价;工程设计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费、初步设计专家评审费及场地费、施工阶段技术人员驻场费以及变更设计等费用。最终设计费以批复的工程投资概算中的建安费为计费额,最终勘察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计取。并以广州市白云区财政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的结算价为准。
(五)招标公告第十七条:
修改为: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网址:/)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zbtb.gd.gov.cn)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六)招标公告附件一:
修改为: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和建设局、广州市白云区土地开发中心及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4)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0)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7)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8)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九、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施工负责人(签字):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注:1、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
2、联合体投标的,“声明企业”一栏只需填写联合体主办方的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投标人担保:
修改为: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1)如采用现金、支票或者汇票形式提交的,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
上述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布为准,投标人必须提前办理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事宜,且在缴纳保证金之前必须先咨询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缴纳方法,否则需自行承担开标前保证金无法成功缴纳的风险。(具体操作步骤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操作流程)
(2)如采用非电子形式的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选择在开标前提交纸质原件的,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时间及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3)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递交即可。
(4)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人民币。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
修改为: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建设单位和中标人均不得委托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因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检测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检测工作。
施工保修期限:本工程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具体如下:土建工程为设计合理使用年限,防水工程为5年;电气管线、设备安装工程为3年;照明工程为5年。本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协助维管单位开展运行、维护工作不少于半年。
(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1资格审查表:
修改为:
附表1:
资格审查表
工程名称:
序号
审查项目投标单位
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
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单位)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企业资质证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5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设计负责人)符合公告要求;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6
投标人拟担任本施工负责人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7
施工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页。
8
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单位)专职安全人员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页。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9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10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11
按要求提供了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组成符合招标公告要求。(联合体投标人提供)
12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
13
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备注:
1.凡出现不符合以上任何一项的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有效的记“○”无效的记“×”,全部审查项目均为有效的,结论为“通过”,否则为“不通过”。
2.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评委签名:日期:
(四)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4施工部分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修改为:
附表4:
施工部分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序号
投标单位
评审内容
1
《投标书》中总工期不能满足完成投标项目工期的。
2
《投标书》中工程质量标准不能满足完成投标项目质量标准的。
3
投标文件的封面没有加盖投标单位的法定印章。
4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指格式七、格式十)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
对同一招标项目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总报价,且没有申明哪个有效。
6
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总价的,或施工费报价、勘察费报价、设计费报价超过相应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7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
8
投标人之间存在《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
9
无《参与编制投标文件人员名单》的。
10
算术复核后的投标报价与原投标报价相比存在1%或以上的误差的
结论
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是/否)
工程名称:
注:1.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有效的记“○”无效的记“×”,全部审查项目均为有效的,结论为“是”,否则为“否”。
2.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审组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评委签名:日期:
(五)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5勘察设计部分之商务文件综合评分表批注第1点:
修改为:
注:1、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是指招标公告“九、投标人合格条件”第4.2点所述设计资质方能承接的送电或变电工程设计业绩。
设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设计合同、设计图纸经供电部门审核通过的证明文件或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类似工程的设计业绩或EPC的设计部分业绩或工程总承包的设计部分业绩:是指110kV或以上的送电线路或变电站工程的类似工程的设计或EPC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EPC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同时公示业绩相关资料。
(六)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7批注第1点施工标详细审查评分标准第2点施工企业综合实力:
修改为:
2、施工企业综合实力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10
连续5年及以上获得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得10分,1年以上至4年得5分,未获得或不符合条件的或无提交证书复印件或无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得0分。
企业施工业绩
20
自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或EPC的施工部分业绩或工程总承包的施工部分业绩,每项得4分,最高得20分。
(七)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7批注第1点施工标详细审查评分标准批注第2点:
修改为:
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是指110kV或以上的送电线路或变电站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施工业绩的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类似工程EPC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是指110kV或以上的送电线路或变电站工程的EPC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或EPC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同时公示业绩相关资料。
广州市白云区土地开发中心
广州竣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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