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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东海县采购公告县本级财政资金定期存款金融服务项目(第一期)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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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东海县采购公告县本级财政资金定期存款金融服务项目(第一期)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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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2-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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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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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
项目概况
【县本级财政资金定期存款金融服务项目(第一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4日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标段编号:320722-J-DHCGCS2022015
标段名称:县本级财政资金定期存款金融服务项目(第一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存款金额:1.5亿元
采购需求: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财库[2018]8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实施意见》(苏财库[2017]37号)等文件要求,遵循依法合规、公正透明、安全优先、科学评估、权责统一的原则,现结合实际,对社保资金定期存款的金融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本次采购资金为社保资金,存款总金额为人民币1.5亿元,根据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按照采购的评分规则,计算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择优选中前二名有效磋商供应商为成交人,如遇前二名评审得分相同的,详见《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的来确定成交人。
成交金额依次为:第一名存款金额1亿元;第二名存款金额0.5亿元。详细要求见《需求方案》。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定期存款)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东海县城区范围内成立必须有一个正常开展业务的对公营业网点的证明;
(2)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3)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须为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东海县范围内的总行或支行(不含外资银行),具有《金融许可证》。
(2)定期存款年化利率上浮比例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基准利率的30%。 且定期存款年化利率上浮比例应当符合国家利率政策规定。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0月20日18:00:00止(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4日上午9:00:00(北京时间)
电子响应文件提交网址: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24日上午9:00:00(北京时间)
地点:东海县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不收取保证金。
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海县财政局
地 址:东海县金润大厦
联系方式:朱苏芹 联系电话:0518-877756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东海县晶都大道28号政务服务中心北楼515室
联系方式:陈工 0518-872927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苏芹
电 话:0518- 87775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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