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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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MHS-ZB2020SM042
致:福建顺联公路养护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友诚建设有限公司、三明市鸿业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X788余李线路面置换大中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流县农村公路养护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清流县农村公路养护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的建设地点:三明市清流县。
2.2项目的规模:清流县X788余李线路面置换大中修工程,项目规模约95.51万。
2.3项目的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4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施工共分为1个标段;本次共招标1个标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所属组别
施工标段
里程桩号
长度(km)
主要工程内容或工程量
施工工期
1
1
/
详见图纸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5日历天
2.5(适用于简易招标)工程发包价955147元(含暂列金1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清流县X788余李线路面置换大中修工程标段(组)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福建省独立法人资格,交通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资质二类乙级(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填写一类、二类乙级等),并具有由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业绩条件(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3简要填写):/。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组投标,其中投标人每一投标段组通过随机确定可参投1个标段,但每个投标人在本项目只能中1个标段;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发布的信用结果适用情况中被评为C、D级的企业只能参投一个标段组;对某一标段组投标的,投标文件需包含1份商务文件及该标段组所有标段的报价文件。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与招标人或发布本公告的交易系统开发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如本次招标同时含有施工、监理标,则定标顺序依次为施工、监理标)。
3.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9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拟委任的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购买纸质标书,请于2020年 11月26日至2020年12月02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时30 分,下午 15时 00 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闽华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水东路230号605室)采用 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5.2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 12 月 07日 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固定价随机抽取中标人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 月 07日 15时00分前送达。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19000.00)。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包封的方式提交到开标现场,包封袋自备,并于包封袋封面注明工程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密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清流县农村公路养护中心
地 址: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水东路
邮 编:3653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598-532020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闽华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水东路230号605室
邮 箱:365000
联系人:邓女士
电 话:0598-8237311
监督单位:清流县交通运输局
监督电话:0598-5322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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