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1年锦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月28日9点(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700-00162
项目名称:2021年锦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元,具体以实际发生额为准。(约110万元)
最高限价:0元,具体以实际发生额为准。(约110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如有)等,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应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固定的人员、能够承担本招标工作内容的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足够的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1月22日,每天上午8:00至17:00(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ggzy.jz.gov.cn)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月28日9点(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文件,纸质文件递交至辽宁博宇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金融中心A座12楼)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六、开启
时间:2021年1月28日9点(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博宇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金融中心A座12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供应商未经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网站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或未下载招标文件却递交投标文件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辽宁博宇麒工程造价有限公司不再受理供应商线下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锦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址:锦州市古塔区士英街11号
联系方式:任雷 0416-21136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博宇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金融中心A座12楼
联系方式:0416-3312166
邮箱地址:lntxcpa888@163.com
开户行:锦州银行凌云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博宇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402049272709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才女士
电话:0416-3312166
辽宁博宇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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