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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11-27 11:39:11区政府办访问量: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
关于汉台区沙河、青沙河、文庙河、黎家河、汉王河河道管理及保护范围划定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陕西省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划界技术指南》规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汉台区境内沙河、青沙河、文庙河、黎家河、汉王河管理和保护范围公告如下:
一、 河流概况
1.沙河。又名沙沟河,为褒河右岸一级支流,发源于勉县,至河东店镇褒姒村汇入褒河石门水库,汉台区境内河长7.1km。
2.青沙河。为汉江左岸一级支流,上段为萧何堰,下段为沙沿沟,自石门南干一支渠后引水,经沙沿沟入汉江,长度16.3km。
3.文庙河。又名文庙沟,为汉江左岸一级支流,发源于石门南干渠,上游为灌溉渠道,下游为排洪沟道,至周家湾社区汉中中学校区南侧汇入东排洪渠,长度9.2km。
4.黎家河。为汉江左岸一级支流,其下游段为干沟河。发源于北部天台山石堰寺,至铺镇大寨村汇入汉江,长度34.3km。
5.汉王河。为汉江左岸一级支流,上游段主河道为惊邦河,下游段为洪沟河,为汉台区和城固县界河,发源于武乡镇黄家山,至铺镇小寨村汇入汉江,长度24.7km。
二、河道管理与保护范围
(一)管理范围
有堤防段河道,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以及两岸堤防、护堤地;无堤防段河道,管理范围为设计洪水位范围内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以及护岸地。以权属范围的外边线作为管理范围线。各条河流管理范围线划定如下:
沙河为行洪区以外10m;青沙河沙沿沟段为堤防背水侧堤脚线以外10m,萧何堰段为岸坎背水侧坡脚线以外2.5-4m;文庙河无堤防段为行洪区以外5m,有堤防段为堤防背水侧堤脚线外缘;黎家河褒惠渠以上无堤段为行洪区以外5m,褒惠渠渡槽以下至108国道段为行洪区以外10m,有堤防段为堤防背水侧堤脚线以外10m;汉王河无堤防段为行洪区以外5m,有堤防段为堤防背水侧堤脚线以外5m。
管理范围线具体以界址点位为准。
(二)保护范围
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与保护范围线之间的区域。各条河流保护范围外缘控制线划定如下:
沙河为管理范围线以外10m;青沙河沙沿沟段为管理范围线以外10m,萧何堰段为管理范围线以外3-6m;文庙河无堤防段为管理范围线以外10m,有堤防段为管理范围线以外50m;黎家河有堤段为管理范围线以外50m,无堤防段为管理范围线以外5m;汉王河有堤防段为管理范围线以外10m,无堤防段为管理范围线以外5m。
三、河道管理与保护范围内的整治、利用、保护及其相关活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湿地保护条例》《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汉中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四、本通告自2020年12月1日起执行。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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