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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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办公楼冬季取暖用柴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电子邮箱zjhxztb@163.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3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委托,就其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办公楼冬季取暖用柴油采购实施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办公楼冬季取暖用柴油采购
2、项目编号:ZJZCFS-(2020)询字第0007号
3、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镇财采【2020】11—代0059
4、采购方式:询价
5、本项目预算金额为:55万元,询价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各投标单位报价时可以报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指导价的基础上的下浮率,中标单位今后供货的结算单价按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指导价的乘以下浮率后进行结算。
6、项目需求简述: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电力路办公楼冬季取暖锅炉使用0号柴油,需要采购0号柴油80吨。(按实际供货量结算)。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本询价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送货时间不定时,根据采购单位的送货通知时间送货,要保证及时送货。
8、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9、本项目采购确定的中标人数量:1名。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记录查询证明)。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经营范围需要包含本次采购涉及的柴油销售。
三、询价通知书获取信息:
获取询价文件的方式:因新冠疫情期间管控要求,本项目仅通过邮箱发送招标文件。请投标供应商将投标登记资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zjhxztb@163.com并电话告知,资料收到并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发送招标文件。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登记资料并通过我公司邮箱获取为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本项目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根据支持小微企业相关政策,在投标人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前提下,免收小微企业此项费用。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文件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镇江润州支行
帐号:9902000523782134
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地点:(镇江市庄泉路1号南山华庭商务中心3幢206室)
时间:自招标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2月1日,每日9时至16时(节假日除外)
内勤经理及获取文件联系人:严莹;联系电话:13914555697,0511-88083481;
项目经理及标书答疑联系人:梅峰联系电话:15805289773
登记领取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详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部门(分散)采购公告)
(1)营业执照(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廉政公约及承诺函(下载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附件,不得修改其条款);(4)供应商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见采购公告,下载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附件);(5)中小企业申明函(见采购公告,下载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附件)。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领取询价文件成功并不代表供应商投标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
四、询价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一)询价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0年12月3日10:00(北京时间);
(二)询价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日10: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询价响应文件接收及投标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7楼第二开标室);
注:(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仅允许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1人至开标现场,须提前准备并佩戴好口罩等个人防护物品。
(2)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阶段人员防疫检查严格,如填报人员信息、量体温、消毒、电梯停用等进场花费时间可能较长,请各潜在投标人提前预留好到场时间,以免迟到。
(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和“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29号],本项目对“非镇江市的供应商”开通投标的“绿色通道”:即邮寄提交纸质询价响应文件,并以非现场方式“电话”参与评审的必要环节。邮寄件须在外包装显著位置注明标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无标识或标识模糊不清的,不予接收。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询价响应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并由接收人签收,外包装破损的邮寄件不予接收。投标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疫情期间的寄件速度并自行承担邮寄件损失或损毁的一切风险。
五、公告期限: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询价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
2、本次询价保证金要求:本项目免收询价保证金。
3、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联系查勘。
4、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本项目支持和适用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财库〔2019〕18号);支持中小微企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苏财购【2020】19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檀山路211号
联系人:蔡一峰联系电话:15862996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庄泉路1号南山华庭商务中心3幢206室
联系方式:0511-8808348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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