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21年城建重点工程道路工程材料检测服务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江苏省2021年城建重点工程道路工程材料检测服务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1-02-07 |
详细内容:
|
招标公告
一、盐城市大丰区城镇净水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检测单位。
二、江苏澄建正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本项目
(2)项目地点:大丰区
(3)项目编号:DFGC20210016
(4)检测周期:满足招标人工程建设工期要求
(5)检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标准、强制性标准、设计要求
(6)资金自筹
(7)招标控制价:检测费收费标准的60%(检测费收费标准参照苏价服(2001)113号文及盐检协【2016】06号文)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控制价
1
2021年城建重点工程道路工程材料检测服务
检测费收费标准的60%(检测费收费标准参照苏价服(2001)113号文及盐检协【2016】06号文)
(8)招标内容
根据招标人委托完成{本项目(具体以招标人工程的实际情况确定):包括但不限于
(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测
(2)钢筋混凝土用钢材检测
(3)砂、石常规检测
(4)混凝土、砂浆性能检测
(5)混凝土掺加剂检测
(6)简易土工
等国家法规、行业办法所要求的城市道路、城市桥梁所涉及的各项常规检测、测量内容。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业资质(资质证书核准内容中应包含拟承担招标内容的试验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测
(2)钢筋混凝土用钢材检测
(3)砂、石常规检测
(4)混凝土、砂浆性能检测
(5)混凝土掺加剂检测
(6)简易土工
2、具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
3、投标人被各级有权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内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4、投标申请人应当满足《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的各项条件。
5、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五、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5.1请各投标申请人于2021年2月7日至2021年2月18日18时前用CA锁登陆“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大丰平台”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下载网址: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如在规定时间内未下载招标文件,将导致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5.2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必须在开标三天前填写《放弃投标申请表》(“下载园地”可下载)说明不参加投标的充分理由(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将原件送到盐城市大丰区行政审批局五楼工程科办公室,经核实理由成立的,不予处罚。否则,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示3个月,暂停其投标资格。在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捌仟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创业支行;账号:3209820531010000108862;,联系电话:0515-83927237。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诚信库中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户帐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属于免交情形的提供盐城市建筑业星级企业和建筑业发展先进企业获奖证明或文件扫描件,未提供证明文件的视为未缴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如投标人属于上述免交情形的,为便于本项目开标活动顺利开展,投标人须从其基本账户缴纳1元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户,开、评标结束后即可退回。
特别提醒:
1、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后,请至会员系统保证到账查看查询,选中该标段点击"查看"按钮,在弹出页面中左上角点击同步保证金明细(请确保基本户开户账号中没有空格)。因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收据(无需现场换取保证金收据),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未显示保证金已缴纳或显示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详情咨询:181051138250515-83927236
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确保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到达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没有到账的投标单位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到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由此造成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6.3投标保证金退还
6.3.1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备案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并经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6.3.2有投诉(异议)的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异议人(投诉人)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因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投诉(异议)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关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
6.3.3投标保证金退还地点:规定的时间内中心财务进行网上退款。详情咨询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窗口,飞达东路100号丰华国际大厦4楼。
6.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履约担保。
(3)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4)投标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归招标人所有。
七、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如有);
(3)资质证书副本;
(4)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
(5)授权代理人、项目负责人2020年06月以来由投标人连续6个月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注: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如不能验证或验证无效的视同未提供证明材料)
八、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九、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221.231.122.12)上发布。
十.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省行政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十一、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十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时间段:2021年3月3日14时30分至2021年3月3日15时整
2、开标时间:2021年3月3日15时整
3、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大丰区飞达路100号丰华国际大厦)北门一楼大厅服务吧台。
十三、投标前请关注“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工程”――“答疑补充”栏目。及时了解到项目的“答疑补充”等情况。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城镇净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005112912
招标代理:江苏澄建正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海华
联系电话:17768208868
附件: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