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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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潮安区城区龙华路贯通工程项目已由潮州市潮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潮安区城区龙华路贯通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安发改投审[2020]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潮州市潮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潮州市潮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潮安区城区龙华路(彩文路至庵凤路)。
2.2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该路段全长约1443米,用地面积约75亩(不含腾退用地约22亩),规划道路红线30米,中央绿化带3米,两侧人行道各3米(人非共板),主车道21米(含停车位),两侧退道路红线各5米,按城市主干道标准设计,设双向六车道砼沥青路面。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的基础部分(其中灯杆及灯具配套设施纳入城区照明智能改造)、交通设施工程、综合管线工程(预留位置)、桥梁工程、绿化景观工程。
2.3计划工期:450个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
2.5招标控制价:103024579.24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4701015.26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专业类(市政专业类包括:给排水工程、市政道路工程、路桥工程、桥梁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和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有效资格并经注册在本单位(广东省外投标人派驻的建造师应符合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取得对应专业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
3.3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任命确认书》签字确认;
3.4广东省外的投标人须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拟投入的人员必须在已登记人员中派出;
3.5自2018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3.6已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登记,2018年以来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等不良记录;
3.7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且投标登记资料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21年2月3日至2021年2月7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进行投标登记并在投标登记时间内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登记时需提供的以下资料:
(1)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在http://www.gzggzy.cn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和投标登记资料一览表原件(见招标公告附件1);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委托人进行投标登记,需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有效期内)(原件备查,新版证书上有二维码标识的免提供);
(4)拟派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复印件(市政专业类(市政专业类包括:给排水工程、市政道路工程、路桥工程、桥梁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和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有效资格并经注册在本单位)(如投标人为广东省外企业,必须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拟投入的人员必须在已登记人员中派出)(原件备查,在网站的网页及证书上有二维码标识的除外);
(5)自2018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6)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截图;
注:①以上资料按顺序一式两份装订,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以上投标登记资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的,不接受投标登记;
③投标人对以上投标登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经审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投标登记购买招标文件并参与项目投标。
④投标人投标登记前应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3招标文件及资料费每套售价2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5日09时00分,投标人(投标人代表须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潮州市潮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潮州市潮安区城区安北路中段
地址:广州天河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3楼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人:蔡工
电话:0768-5811466
电话:0768-2899998
传真:0768-2899997
电子邮件:sk2899998@126.com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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