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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芦溪湾村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采购)竞争性磋商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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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天津市芦溪湾村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采购)竞争性磋商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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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 |
发布时间: |
2022-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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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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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芦溪湾村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景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Y-YA-2022-013
2、立项批复文号:村级建设项目审批表
3、采购人:远安县洋坪镇芦溪湾村村民委员会
4、项目名称:芦溪湾村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采购)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6、预算金额:人民币180090.48元
7、最高限价:人民币180068.03元(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8、采购需求:芦溪湾村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采购),主要建设内容包括86米浆砌沟渠、混凝土沟底,机耕道142米浆砌和沟渠三面水泥浇筑50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9、合同履约期限:60日历天。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磋商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磋商,磋商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6.2、磋商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到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6.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磋商。
重要:各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9月28日至2022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景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5号)
3、方式:有意愿的供应商可到景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5号)报名领取磋商文件。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未按规定报名、领取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递交:
1、开始时间:2022年10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现场递交至远安县洋坪镇财政所代理中心开标会议室(206室)。
五、开标:
1、时间:2022年10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远安县洋坪镇财政所代理中心开标会议室(206室)
六、公告期限及媒介
1、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代表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逾期未按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采购单位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磋商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县内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提供“健康码”和“行程码”,县外人员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积极配合出入健康检查,遵循本地疫情防控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远安县洋坪镇芦溪湾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远安县洋坪镇芦溪湾村
联系方式:18727256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景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5号(住建局左侧)
联系方式:139867812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琴玲
电 话:13986781247
景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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