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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福镇华光村碧水绕村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招标公告
本项目为崇福镇华光村碧水绕村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经崇招[2022]144号批准。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桐乡市崇福镇华光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建设地址:位于桐乡市崇福镇华光村。
水域面积约4700㎡,河道长度约680m,平均河宽约7m,河道水深约1.5m114
2.3招标范围:(1)设计范围:初步设计范围内所包含的所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技术交底、提供施工现场服务、竣工验收等后续服务。(2)施工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施工及相关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
2.4本次招标要求工期:60日历天,养护期3年。
2.5质量目标:设计通过发包人审查(强制审图的专业工程,需通过施工图审查)并符合设计相关规范要求,施工要求达到水体透明度达到1m及以上,不足1m处水体清澈见底,水质达到Ⅲ类水质。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服务能力评价证书(环境生态)乙级及以上资质;
3.3具有环境污染防治工程(水污染治理)专项设计服务能力评价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至少具备上述3.2、3.3中的任何一项资质;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二家。【若为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电话:010-63009628 QQ: 2041 408 252 。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3.5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3.5.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联合体投标的,可在联合体任意一方)。
3.5.2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环保或环境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在本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须在联合体施工单位)。
3.5.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联合体投标的,须在联合体设计单位)。
3.5.4采购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关材料、设备采购经验。
注: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采购负责人)与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采购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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