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交投•明珠府新苑项目土方工程施工分包询比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湖北省交投•明珠府新苑项目土方工程施工分包询比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湖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5-04-27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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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交投耀栋建筑有限公司(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集团”)的子公司)已承接交投•明珠府新苑项目,根据项目进展,现委托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交投·明珠府新苑项目
工程地点:荆州市沙市区杨泗路以东,塔桥北路以西,徐桥路以南,明珠府项目(一期)以北
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 2311-421002-04-01-254912 。
资金 自筹 。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449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2482.41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2.5。主要建设6栋住宅、一层地下室、商业门面、配电房、门房、物业办公用房、社区服务用房及配套设施。
2.2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交投•明珠府新苑项目土方工程施工分包的实施,共划分为 1 个合同包,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2.3 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5 年 4 月(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计划工期200日历天。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必须为前期参与洽谈并经采购人审核作业能力强、类似业绩经验丰富、信誉良好的供应商(未通过洽谈的供应商如参加本项目申请,其申请将被否决,请谨慎报名),建设集团2023年履约评价结果中,土方工程AA、A级供应商可不参与洽谈直接报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合同包的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4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4.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4.2 处于被行业主管部门作出禁止进入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4.3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信用评级被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评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6)近三年度被列入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3.5 供应商如成交,采购人将依据建设集团供应商评价相关管理办法对成交人进行考核。
3.5.1 对于施工过程中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履行良好,且能参加攻坚、抢险救灾等任务,履约信誉良好的成交人,将被采购人列为优秀协作单位或核心协作单位(AA或A级),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成交概率。
3.5.2 对于施工过程中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履行较差的成交人,将被采购人列为较差协作单位(D级),一年内不能承接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
3.5.3 有如下违约行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同时对于有如下违约行为的成交人,将纳入黑名单(Z级),三年内不得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1)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正常理由,拒不签订合同的;
(2)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选)项目的;
(3)故意停工、拖延工期,或因队伍原因进度长期滞后无进展,或不服从现场管理,殴打管理人员,围攻、威胁项目部的;
(4)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责任事故,较大及以上环境事件的;
(5)发生恶意欠款(如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经济纠纷或造成恶劣影响 的;
(6)恶意终止合同、中途退出或转款潜逃的;
(7)以缠访、闹访、围堵及恶意诉讼等手段表达诉求,影响建设集团或其子(分)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损害建设集团或其子(分)公司正当利益的;
(8)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体传播虚假信息,对建设集团或其子(分)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9)存在行贿、赠送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等行为,被定性为违法处理的;
(10)在采购程序中,因隐瞒真实情况被确定为成交人的;
(11)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协作单位的;
(12)与其他协作单位之间相互串通,事先商定报价或合谋使之被确定为成交人的;或与采购人串通的;
(13)利用农民工工资套取工程款的;
(14)与农民工签署的合同信息不真实,导致农民工权益受损的;
(15)以提供虚假或伪造资料骗取入库,后经查实;
(16)采用恶意举报等方式干扰建设集团或其子(分)公司采购行为的。
3.5.4 对于有上述3.5.3项所列违约行为的成交人,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成交人对已完部分工程量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应当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ebidding/)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请于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5月7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参与合同包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1000元/合同包,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5.响应文件的递交开启及相关事宜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开启时间为:2025年5月9日9时30分。
5.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参与合同包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5.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4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预备会,供应商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采购人。如供应商需要踏勘现场,踏勘期间,采购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供应商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供应商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交投耀栋建筑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芳草二街新城阳光国际广场G栋27楼
邮政编码:430050
联 系 人:付女士
联系电话:18134411421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邮政编码:430071
联 系 人:姚女士
联系电话:13396124372
监管部门:中共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派驻纪检三组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关山珞喻路1077号东湖广场12楼
联系方式:027-69578979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湖北交投耀栋建筑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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