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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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公安局宝丰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EPC总承包)(HBZS-202011FJ-022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ZS-202011FJ-02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竹山县公安局宝丰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竹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竹发改审批[2020]3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竹山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竹山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大唐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竹山县宝丰镇上坝村凤凰大道东侧
建设规模:建设1栋11间4层派出所业务用房,建筑面积3037㎡,包括值班室、接待室、户籍(办证)室,计算机室、档案室、纠纷调处室、询问室、侯问室、技术监控室、物证保管室、武器警械室、备勤室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竹山县公安局宝丰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包含建设内容范围内的总承包管理、工程勘察、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相关专项设计、设备采购、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配套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及缺陷期修复等工作。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合同估算价:891.89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4、设计负责人应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5、业绩要求:近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申请人(施工单位)至少完成过1项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备案的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的公共建筑施工业绩(须提供:一体化平台相关截图、网页版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名,联合体成员必须由规划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0年11月28日至2020年12月0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7日 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
招标人:
竹山县公安局
代理机构:
湖北大唐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竹山县潘口乡小漩村
地址:
竹山县城关镇体育路21号
邮编:
442200
邮编:
442200
联系人:
龚警官
联系人:
唐双
电话:
13797868713
电话:
15071628870
传真:
账 号:
账 号: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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