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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湖北省十堰市杨家沟道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湖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2-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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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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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杨家沟道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SY-202210SZ-029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Y-202210SZ-029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堰市杨家沟道路建设项目已由十堰市茅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茅发改审批【2022】10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茅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十堰市茅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十堰市茅箭区北京路中环世贸小区旁
建设规模:该项目主道路长252米,主路道路红线宽10.5-15米,主路桩号K0+00-K0+40红线宽度为10.5米,车行道宽度7.5米,南侧单边3米宽人行道;桩号K0+40-K0+120车行道宽度7.5米,两侧各3米宽人行道;桩号K0+120-K0+252车行道宽度9米,两侧各3米宽人行道;道路主路及匝道设置路灯及标识标牌,边坡绿化,道路全线给水管、水闸阀井等设施。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建设,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协助配合业主办理相关手续,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
标段划分:1个标段
合同估算价:1741.74万元
2.3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2.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以下任意1项业绩: ①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7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 EPC总承包业绩;②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7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官方网站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含网址链接);③单项合同设计费不低于30万元的市政道路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4.人员要求:(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且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且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 2 家;(2)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并满足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施工资质的要求;成员单位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并满足本招标项目投标人设计资质的要求;(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1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01日 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十堰市茅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
湖北华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十堰市北京南路15号
地址:
十堰市茅箭区京东路百强世纪城13幢2单元1602室
邮编:
442000
邮编:
442000
联系人:
丁先生
联系人:
徐先生
电话:
0719-8887988
电话:
19986531030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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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2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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