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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速公路生态廊道建设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为财政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开封市路通园林绿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高速公路生态廊道建设工程
2.2 项目概算:765.4742万元
2.3 项目地点:开封境内
2.4 质量要求:合格,所有苗木须达到一级苗规格。
2.5 交货期:自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日内供货到指定地点。
2.6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苗木采购;
第二标段:苗木采购;
第三标段:苗木采购;
第四标段:苗木采购;
第五标段:苗木采购;
第六标段:苗木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含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苗木销售相关内容。
3.3 投标人具有雄厚的垫资能力(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 各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 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 中 拒 绝 其 参 与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的 行 为 。 投 标 单 位 应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an.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以上查询截图(开标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5每个投标人只报一个标段。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开封市西环路中段八号(开封市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院内北二楼招标部)进行报名。
4.2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垫资能力证明及信用查询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原件验完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注: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2月7日9时30 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封市航天大酒店5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开封市路通园林绿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姚女士
电 话:0371-23112618
地 址:开封市杏花营镇郑汴路南
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曹先生
电 话:0371-23234066 0371-23234086
地 址:开封市西环路中段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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