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单位必须是在中国国内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企业)。
2、报价单位须具有餐厨垃圾处理服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和各区承担环境卫生作业的单位。
3、报价单位必须将餐厨垃圾收集并运送到有终端处置资质的定点企业处理。
4、进场人员需提供社保或人身意外保险,保额不低于90万。
5、报价单位必须能开具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进场作业车辆必须符合安全、环保相关标准(柴油车国五以上)。
7、进场人员需严格执行我公司安全、环保相关制度。
8、施工方必须每周清运一次(120L桶五个)【若为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电话:010-63009628 QQ: 2041 408 252 。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二、付款方式
施工方按照合同内付款约定项开具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方给予分期或一次性付款。
三、施工要求
1、施工方在作业现场,在不影响发包方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施工,必须做好安全防护警示。
2、服务标准:施工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及合同约定,向发包方提供规范、及时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服务,每次收集完毕后应当将收集容器交还发包方人员或归位至专门存放地点。。
3、施工方必须具备符合发包方所在地政府管理部门要求的收集运输车辆,作业时应当注意保护环境,做到密闭运输,不发生垃圾遗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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