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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辽宁省石河街道石河村农村道路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辽宁省 |
发布时间: |
2022-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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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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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石河街道石河村农村道路工程施工已经由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备案。以(大水防御[2022]5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连金普新区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石河街道石河村农村道路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石河街道石河村
2.工程规模:工程:新建混凝土道路1631.36m。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210101TP001016797001001
石河街道石河村农村道路工程施工
石河街道石河村农村道路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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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面向中小企业
4.工期要求:2022年10月30日 开工至 2022年12月30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公路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公路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投标人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2.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无负责在建项目。3、投标单位须在开标前办理金普新区劳动监察大队核发的大连金普新区建筑企业用工备案书(pdf文本)(建筑企业用工备案办理流程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文件中不能提供“建筑企业用工备案书(pdf文本加盖公章)”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4、投标人报名投标后,凡因自身原因不参加投标的,须向招标人递交书面退标函。5、投标前投标单位须登录辽宁省网联招标投标服务平台(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辽宁省水利厅 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辽住建[2020]56号)”中有关互跨专业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要求。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四、投标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2.5万元
2.开标时间: 2022年10月25日 09:00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4.递交网址:通过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
6.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2年09月30日 15时00分至2022年10月12日 16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
六、其他说明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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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职务:
职务:
职称:
职称:
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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