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一、提问部分:
1、第三章评标办法条款2.2.2(2)中关于企业业绩评分标准的描述为:"投标人
近五年以来(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承担过(在建或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达到人民币9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每提供一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在建工程考核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上传中标通知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如有)、施工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项目信息彩色截图;已完工程考核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须上传中标通知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如有)、施工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项目信息彩色截图;如投标人承接的建筑工程包含装饰装修,但上传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完全反映装饰装修施工金额在900万元及以上的,还应上传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或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汇总表或业主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进行补充证明;若投标人承接的总承包项目(工程总承包、EPC、PPP等)为联合体中标,除上传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须上传联合体协议原件彩色扫描件,用以证明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标后实际承担的施工工作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由总承包单位分包的业绩不予认可】”,上述内容前面要求“单项合同额”,后面又认可建筑工程中包含的装饰装修业绩,还认可总承包项目(工程总承包、EPC、PPP 等)的联合体业绩,前后表述不一致,是否只认可单项合同金额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二、澄清部分:
1、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3.3.1 技术评审”修改为:技术标详细评审(适用于明标) 技术标评审分为合格制评审与量化评分两种方法,招标人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及需要选择其中一种方法,具体如下:量化评分 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1)款规定的评标因素、评审内容及评审标准进行对投标施工方案进行量化评分,投标人该环节最终得分为各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2、删除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5. 补充条款”的相关内容;
3、本项目规划设计方案随澄清修改公告同时发布,请各投标人按时下载。
本澄清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湖北三峡文旅集团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坝路41号
联系人:周安然
联系电话:1388666068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诚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大道97号三峡企业总部基地北4号楼A座16、17楼项目联系人:陈艳红、杨秀清
联系方式:13997711224
2025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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