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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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州区官溪水库维修加固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由吉安市吉州区官溪水库管理所集体会议决定,现就该项目进行简易程序招标并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吉安市吉州区官溪水库管理所
二、工程名称:吉州区官溪水库维修加固工程
三、工程地点:吉州区长塘镇毛山村
四、工程概况:主要工作内容为水库大坝进行防渗加固处理,维修加固溢洪道水毁段,完善大坝安全设施及工程管理设施。
五、资金:上级拨款及自筹
六、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七、招标控制价:1007849.93元
八、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施工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九、质量要求:合格
十、工期:90日历天。
十一、报名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质量员专业必须为水利工程专业;以上拟投入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员工。
3.资格审查资料: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招标公告响应承诺书、拟派建造师的建造师证原件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委托人必须同时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四大员(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有效岗位证书原件,年度固保备案表复印件。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的有效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证明原件现场提交,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社保证明应能查证属实(网上能下载截图)。提供虚假社保证明原件的经核实,没收保证金并通报处罚。
现场提供的授权委托书、招标公告响应承诺书以及资格审查资料为复印件的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十二、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本项目招标人要求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不得有在建工程,不得出现一人多岗现象。以上人员若出现上述现象,则按废标处理。
十三、报名及开标时间、地点、评标办法:
1.时间:2021年1月15日15时00分。
2.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一楼
3.评标办法及开标会程序:
(1)现场接受投标单位报名及复核保证金到账情况。
(2)由建设单位现场随机抽取1个让利系数(0.92,0.925,0.93,0.935,0.94,0.945,0.95,0.955,0.96),抽取的让利系数乘以招标控制价为要约价(即中标价)。
备注:暂定价部分不参与下浮。
(3)招标人以各投标单位签到表序号为该投标人编号,现场采用摇号机摇号。招标人随机抽取一家投标单位为中标候选人。再由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现场查验中标候选人的相关证件证书,如查验不合格,再从未抽取的其他投标人中随机抽取投标人替补。
(4)现场宣布预中标单位。
(5)未中标单位退场。
十四、各投标企业必须按照吉市管办字〔2016〕1号《关于规范公职人员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暂行规定》执行。本规定中规定的公职人员禁止持注册建造师证等身份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否则,投标单位不得中标。违反本规定参与投标的注册建造师,一经查实,监管部门可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提交注册机关撤销其注册证书,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依法处理。如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均按吉市管办字〔2016〕1号规定执行。
十五、中标后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进行网上公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四大员需进行现场实名制签到考勤,形成考勤日志。建设单位委派专人或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对施工单位进行日常考勤,要求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四大员每月不得少于22天在施工现场。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不在现场,按每次罚款1000元,其余四大员不在施工现场,按每次罚款500元;以上罚款在合同价款结算中予以扣除。
十六、严格控制项目设计变更和新增工程量。合同签订后,施工(采购、服务)单位应依法履行合同,并按施工图完成相关任务,项目决算价不得高于中标价(合同价),超过部分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本工程不清标。
十七、随机抽取结果经网上公示2日后,招标人向预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八、中标人应承担合同履行期间因市场行情波动影响合同价款的风险,招标人对中标后的材料单价不作任何调整。
十九、履约担保的金额: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28天返还,不计利息。
二十、工期延误赔偿费:每延误一天赔偿金额500元/日历天;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格的2%。
二十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000元(贰万元整);
保证金交纳时间和形式: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天下午17:00(投标截止时间有变动时,到账时间顺延)。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须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未按上述约定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拒收,按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以转账方式的投标保证金需备注【吉州区官溪水库维修加固工程】(若受字数限制可酌情调整,但不得省略工程名称)字样。
汇出账户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投标人自行从系统中选择。
账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投标人自行在系统中生成(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1、银行在法定节假日不办理公对公账户转账业务,请提前办理。
2、不接收现金缴款单,不接受从分公司、办事处、个人账户汇出的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前一天下午17:00,具体到账时间以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银行查实的到账时间为准。
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包括交纳金额不足,交纳形式或交纳时间不符),视为无效文件。具体到账时间以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银行查实的到账时间为准。
二十二、在疫情防控期间,为更好的保障本项目开评标的顺利进行,各投标人按照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的《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标评标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赣建招【2020】2号)、吉安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精简工程项目开标评标流程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20】1号)和《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防控工作方案》文件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特就相关情况如下:
①因目前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长时间聚集且有序地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参与本项目的各投标委托代理人务必提前到达吉安市市民服务中心东门,在吉安市行政服务中心东门入口出示相关材料入场。
②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应当佩戴口罩且只派1名人员到场,进入开标现场后人员应自觉保持合理间隔距离。
③因疫情防控期间开标厅座位应适当隔开,座位号170之前的投标人到十一楼开标厅参加开标,座位号170之后的投标人的场外等候并保持电话畅通,通过面对面建群了解中标情况,中标企业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从东门进入开标大厅,没有中标的企业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离开开标现场。
前170家投标委托代理人入场流程:凭身份证、开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见附表)、“赣通码”(如赣通码出现红色、黄色则不得入场)以及通过体温检测入场,入场时提交《开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投标人签到时间以《开评标人员健康登记表》提交至工作人员手中时间为准,签到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工作人员按《开评标人员健康登记表》递交顺序发放进入到开标厅的座位号。
备注:赣通码的申领方式:投标人将“赣通码”(用手机进入支付宝-赣服通申领,为节约时间,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可以提前申领,查验时直接展示即可)。
170家以后的投标委托代理人签到流程:凭身份证、开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见附表)签到,投标人签到时间以《开评标人员健康登记表》提交至工作人员手中时间为准,签到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工作人员按《开评标人员健康登记表》递交顺序发放进入到开标厅的座位号。领取座位号后在场外通过面对面建群方式了解中标情况,并保持电话畅通(注:开评标人员健康登记表上联系电话必须填写正确)。
④简化开标现场流程。招标人在抽取中标投标企业前,不对投标人提交的纸质证书证件进行查验,待确定中标投标企业后,未中标企业应在第一时间离场。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为虚假材料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⑤投标人代表在开标厅内仅限食用饼干、面包、牛奶等干粮类食品,食用后垃圾请丢至十一楼的垃圾桶内,不得食用盒饭、方便面等易影响场内环境卫生的食品。
其他未尽事宜,按(吉安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精简工程项目开标评标流程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20】1号)、《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标评标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赣建招【2020】2号文件执行。
二十三、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响应本招标公告的所有内容。
本工程简易程序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监督网。
招标单位:吉安市吉州区官溪水库管理所
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0796-828205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崔小姐联系电话:13879200525
2021年1月7日
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附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个人住址
单位电话
个人手机
人员身份
□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参加:□开标□评标
开评标室号
报建编号
标段号
项目名称
个人健康情况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有□无
是否在2020年11月1日后来自(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否 □是,到达时间为:
2020年11月1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江西?□否 □是
2020年11月1日至今是否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情况?
□否□是,接触时间为: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申报人(签名): 日期:
所在单位(公章)
存在瞒报或审查不严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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