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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衡水市安平县城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及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材料检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河北省衡水市安平县城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及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平县冀石安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公司落实的建设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平县冀石安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河北省衡水市安平县城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及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材料检测招标
2.1.2工程地点:本项目位于衡水市安平县,建设主要沿县区道路建设,污水处理厂改造在安平县城污水处理厂内。
2.1.3建设规模:河北省衡水市安平县城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及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共涉32条道路,计划分2年实施完成,2020年需对17条道路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新建雨水管网24990米,污水管网16690米;其中9条道路需进行改造,总计5453.73米长,路面11.2487万平米,人行道3.5741万平米。2021年计划对8条道路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新建雨水管网19345米,污水管网12530米。2022年计划对7条道路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新建雨水管网3955米,污水管网18233米。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主要是对污水处理厂部分设施进行改造,包括细格栅设备更换,新建PTA2O池、高密度沉淀池、风机房及加药间、污泥浓缩池、除臭装置。其他项目区办公与管理用房、厂区道路、粗格栅、后端消毒池与污泥处置外运系统均利用现有设施。
2.1.4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且资料移交完毕缺陷责任期满结束。
2.1.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
2.1.6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根据国家规范图纸范围内需检测的全部项目,检测项目包括从开工到竣工验收规范要求检测的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3.1.2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在国家企业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3月09日0:00至2021年03月13日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hbidding.com)(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03-2914: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hbidding.com)(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招标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平县冀石安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北省衡水市安平县新盈街98号。
联系人:张辉
电话:0311-69098619
招标代理单位: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衡水市宝云大街丽景福苑西门商业中段。
联系人:秦振阳
传真:0318-8188111
电话:0318-2100216
邮箱:hxzb0318@163.com
日期:2021年03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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