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要求:2017至2019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1)总承包项目经理:①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国家注册环保工程师或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②若总承包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及高级工程师(给排水专业或环境工程类专业)及以上职称;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在本公司注册满3个月;4)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其中一项,但不得同时兼任两项。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是主体单位员工),施工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正式员工。以上人员须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的2020年11月~2021年1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招标文件正文.pdf投标保证金缴退或电子投标保函办理说明.pdf招标信用承诺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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