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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WXXS202206011-X01XDG-2021-73号地块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江苏省WXXS202206011-X01XDG-2021-73号地块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江苏
发布时间:
2022-09-23
详细内容:
XDG-2021-73号地块建设项目(项目名称)EPC工程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XDG-2021-73号地块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无锡宛福置业有限公司XDG-2021-73号地块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锡行审投许[2022]2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宛福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无锡宛福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成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锡山经济开发区锡沪路南、联福路西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4399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6907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65188平方米(含不计容建筑面积599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3885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住宅、商业、公建配套设施及地下室等。其中新建住宅面积241866平方米;新建商业用房建筑面积10400平方米;新建公建配套设施用房建筑面积6930平方米(包括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1477平方米、社区居委用房建筑面积750平方米、养老服务用房建筑面积600平方米、文化活动用房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以及净菜超市、社区卫生服务站、配电室、垃圾房、公厕等其他公建配套设施用房建筑面积2503平方米);架空层、保温层、PC奖励面积等不计容建筑面积5992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103885平方米,主要用作防空地下室、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等。

2.1.3合同估算价:2650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339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2年10月30日08:00,施工开工日期:2022年12月13日08:00,

工程竣工日期:2026年06月29日08:00

2.1.5其他:联合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2.1.6质量标准:(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设计深度的要求,经招标人书面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3)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采购质量须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为交钥匙工程,包括本工程设计、施工图预算、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并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详见发包人要求。①本项目用地范围内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全过程的施工指导及技术咨询、现场服务、设计变更及项目验收等相关设计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设计方案、建筑、结构、人防及人防标识、水、暖、电、消防、智能化、幕墙及钢结构、勘察、地源测试井及热物性试验、建筑节能及二星绿建设计标识、建筑节能及二星绿建运营标识、晒图、水土保持检测监测、BIM、基坑围护、室外配套(管线物探、道路、停车位、雨污水、路灯、综合管网总体协调、标识标牌等)、雨水回收设计、围墙、景观园建及绿化、导视标识(含垃圾桶等)、海绵城市、泛光照明、全过程优化设计、精装修硬装设计(户内、公共区域、售楼处、下沉式会所、样板房、架空层)、软装设计(公共区域、下沉式会所、样板房、架空层)、外立面立控图,以及各类二次专业深化设计核对确认(PC预制深化设计、门窗、耐火窗、外墙一体板、栏杆、单元门、遮阳卷帘、配电箱、百叶、雨棚等部品部件深化设计、外立面深化设计、雨水回收深化设计、保温深化设计、太阳能深化设计、信报箱深化设计、地库分色与划线设计、同层排水深化设计、入户门深化设计、防火门深化设计、抗震支架深化设计、电梯深化设计、消防工程、售楼处空调、超低能耗、科技系统、会所泳池设计等),且含不利因素编制、车位销售附图、户型合同附图、交付水电两书等文件的编制工作。②工程施工及采购包括设计所涵盖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图纸范围内涉及到的所有建筑结构工程(包括建筑、结构、装配式、土方、桩基工程、围护、降水、水电安装、暖通、消防、弱电智能化、人防、科技系统、电梯、会所泳池、门窗、外墙一体板、栏杆、钢结构、变电所土建等),所有装饰工程(公区及户内装修、售楼处及样板房精装修、会所精装修、样板区精装修、外立面幕墙、保温涂料线条、石材、铝板、外墙砖、雨棚、泛光照明等),室外市政、道路(包括地块北侧道路)、围挡、海绵城市、景观绿化、雨污水、临时用电(内线)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包括但不仅限于广场、停车场、围墙、水池、配电间、喷泉、路灯、雨水回收、太阳能、充电桩、机械车位等)。供电、供气、供水、广播电视、三网合一不含在本次招标范围中。③项目整体联调、联试,提供相关工作及设备操作流程、手册,配合提供相关培训服务等。④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需完成的所有相关审批、报批报验、竣工验收备案归档等工作。⑤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全部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2)(A) 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B) 施工资质要求:房屋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企业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B)施工资质要求:房屋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2019至2021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企业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完成总建筑面积≥100000m2及以上或合同金额≥5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注:类似工程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所载建筑面积为准,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所载明中标金额为准)。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B)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以来(业绩有效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完成总建筑面积在100000m2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类似工程建筑面积以设计合同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C)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完成总建筑面积≥100000m2及以上或合同金额≥5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注:类似工程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所载建筑面积为准,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所载明中标金额为准)。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B)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近五年(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完成总建筑面积≥100000m2及以上或合同金额≥5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注:类似工程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所载建筑面积为准,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所载明中标金额为准)。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B)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近五年以来(业绩有效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完成总建筑面积在100000m2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类似工程建筑面积以设计合同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C)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近五年(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完成总建筑面积≥100000m2及以上或合同金额≥5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注:类似工程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所载建筑面积为准,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所载明中标金额为准)。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6、项目管理机构:由招标人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予以明确。

7、其他要求: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自2020年09月23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1年09月23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2年06月23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1900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9月23日9:00时至2022年09月28日17:00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250元),售后不退。

4.2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24日9时30分,地点为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8(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2楼)(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本网站、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宛福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成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荟智企业中心二泉东路19号1301

地址:

无锡市梁溪区崇文大厦19楼1909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黄浩

联系人:

蒋新雨

电话:

15852776798

电话:

13616196644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wxcjzbb2017@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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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招标文件正文.pdf招标信用承诺书.pdf投标保证金缴退或电子投标保函办理说明.pdf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pdf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pdf设计任务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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