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能源招标投标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天津市大同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劳务派遣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天津市大同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劳务派遣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2-06-16
详细内容:
寻源公告

公告编号:RQXYGG202206100011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大同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RQCGXY202206100011

采购项目名称:劳务派遣

采购内容和范围:1、本次询价工作涉及到的内容包括两部分:(1)、劳务派遣公司询价(管理费) ;(2)、农村协管员业务外包询价(外包费用);

2、招标时间为24个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需提供营业执照;

2、信用中国截图;

3、劳务派遣资质在有效期内。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在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发布,不再另行线下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凡有意参与者可在本公告期间自行登陆守正平台查看和下载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响应文件提交/报价截止时间: 2022-06-19 15:14:04 (北京时间,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响应文件提交/报价方式:在响应文件提交/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或报价,逾期提交将被拒收,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裴欣楠

电话:18636243114

邮箱:peixinnan@

六、采购明细

行号

物品/项目名称

单位

需求数量

补充说明

1

劳务派遣工



136

1、以上报价需包含6%增值税;2、两项合计一年不能超过300000元,超过300000元将视为无效报价,两项合计两年不能超过600000元,超过600000元将视为无效报价。

2

农村协管员



19

1、以上报价需包含6%增值税;2、两项合计一年不能超过300000元,超过300000元将视为无效报价,两项合计两年不能超过600000元,超过600000元将视为无效报价。

七、采购说明

1.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此项目最高限价为:两项合计一年不能超过300000元,超过300000元将视为无效报价,两项合计两年不能超过600000元,超过600000元将视为无效报价;

3.售后及服务:

(1)农村协管员工资发放最晚每月8日(超出 8日视为无效报价),劳务派遣工工资发放最晚每月20日(超出20日视为无效报价),遇特殊情况需派遣公司垫付工资;

(2)农村协管员发生意外最长时间为48小时之内报商业保险进行赔付(超出48小时视为无效报价);

(3)及时为协管员和派遣工缴纳保险并提供依据;

(4)提供与派遣工签订的劳动合同进行备案;

(5)派遣工的生育按全额报销并返还员工。

4.询价单必须作为响应性附件上传,并填写完整。

八、其它事项

1.本公告在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

2.本项目采购通过守正平台线上进行,供应商需注册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按需办理CA电子钥匙(用于需插CA锁报价的项目),通过平台进行响应文件的递交或报价,具体操作步骤可查阅网站帮助中心的操作手册,也可以联系守正客服。

3.答疑澄清、通知等文件一经在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发布,视为已发放给相应供应商(发放时间即为发出时间),请随时关注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并及时查阅和处理。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化工招标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能源招标投标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