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湖市全塘中心小学地块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项目业主为平湖市全塘中心小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平湖市独山港镇海兴路南侧、兴港路西侧,规划用地约12.5亩。
2.2工程规模:该项目用地面积约为8303.2平方米。
2.3本次招标范围为对平湖市全塘中心小学地块用地地块进行土壤污染初步调查,并对该地块调查后作出是否污染的最终结论,出具土壤污染调查报告,土地环境调查地块表(以附图红线为准),该项目建设用地分类属于第一类用地。
2.4工期:60日历天。
2.5本次招标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约为7.5万元,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能力。
3.2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且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
3.3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ph.jxzbtb.cn/)自行下载。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1年1月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1030190271@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1年1月7日。招标人将于2021年1月8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月12日14时30分,地点为平湖市当湖东路112-150号农商银行八楼(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平湖新成分公司)。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特别说明7.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递交由投标单位总部基本账户出具的人民币壹仟元整(银行汇票)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平湖市教育局招投标中心。其他通过电汇、支票、现金等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
收款单位:平湖市财政支付(核算)中心教育分中心
银行账号:7333310182600027704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平湖支行
备注写明:全塘小学
7.3疫情期间,请参加投标的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提供身份证原件及“支付宝”或“浙里办”APP申领的嘉兴健康码绿码;配合现场体温检测,不超37.2℃。否则拒绝参与投标。
8.联系方式招标人:平湖市全塘中心小学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全塘镇海兴路地址:平湖市当湖东路112-150号五楼
邮编:314200邮编:314050
联系人:金先生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0573-85575906电话:0573-85073363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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