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高邮市财政局的委托,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就2021-2022年度高邮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公务车辆维修定点供应商(GYZCG-202030)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本次采购范围为高邮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公务用车维修服务。
服务期限为两年(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合同期内,如遇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或中标供应商不按投标承诺履行的,合同可以提前终止。合同期满,高邮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有权根据供应商履约检查情况终止、续签合同或重新组织招标。
2021-2022年高邮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公务车辆维修定点供应商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高邮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YZCG-202030
2.项目名称:2021-2022年度高邮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公务车辆维修定点供应商
3.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4.合同履行期限: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备查))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备查))
1.3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4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与第(1.4)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11月27 日至2020年12月3 日。
2.方式:在“高邮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0年12月17日 09点00分至2020年12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4楼开标1室。(高邮市海潮路997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高邮市财政局
地址:海潮路47号
联系人:陈增山
联系方式:0514-84616751
2.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信息
地址:高邮市海潮东路997号408室
联系人:钱邦才
联系方式:0514-84616755
传真:0514-84651312
八、其他
1.纸质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2.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
2020年11月27日
gyzcg-202030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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