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置沿海集装箱船舶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购置沿海集装箱船舶项目已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江苏盐城港航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江苏盐城港航运集团有限公司拟新增两艘符合中国船级社CCS规范的900TEU集装箱船舶,用于替换“沪盐专线”现有运力中的两艘租赁船舶,造价约2.47亿。
本项目采用“交钥匙”工程的供货方式,由投标方负责该船舶的设计、向CCS申请图纸审查、制作、向CCS申请检验、设备购置安装、调试、下水、测试、发证、取得CCS船舶证书,直至招标方签发验收证书和最终交船。交船前对招标方的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设备操作演示、设备维修保养培训、设备故障排除培训及常规的操作培训,并提供备品、备件、工具、质保修理等全部相关工作。
建造(采购)范围均涵盖船体、轮机、电气、通信及所有附属设施等船舶组成部分,内容包括图纸所包含的所有设备、材料,为完成船舶制造所必须的其他仪表、管件、辅材,必要的船上生活设施、设备、工器具、备品、备件等的生产设计、制造、采购、安装、试航、检验、送货;以及本文件合同条款所规定的证件办理、资料整理、培训、缺陷责任期维修等服务。
2.2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造价约24700万元。
2.3项目地点:建造船厂码头
2.4工 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3个月,其中第一艘船21个月,第二艘船23个月。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2.6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不少于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为独立法人企业,具有不低于有关政府单位或船舶行业协会认定的二级I类钢制一般船舶生产企业资质或具备建造本项目船舶能力资质。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来(2020年1月1日至今,以交接议定书日期为准,下同),投标人至少具有1艘不低于CCS级900TEU以上集装箱船舶供货业绩。
3.1.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