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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台泥(辽宁)水泥有限公司根据本公司2022年水泥集港业务实际需求,就2022年度台泥(辽宁)水泥有限公司外委港口水泥货代及运输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合格投标商就本标书的全部内容前来投标。
1、招标标的:港口水泥货代及运输业务招标
2、履约时间:2022年7月7日至2022年7月31日
3、履约地点:台泥(辽宁)水泥有限公司。
4、投标书直接上传至金隅阳光采购平台。
5、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能解答专业技术问题。
6、售招标文件地点:台泥(辽宁)水泥有限公司
7、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以金隅冀东阳光采购平台为准
8、开标时间:具体时间以金隅冀东阳光采购平台为准
9、开标地点:台泥(辽宁)水泥有限公司
10、联系人:杨家鑫联系电话:13352340188
二、投标人须知
1、对投标人资质及其它要求:
1.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港口理货服务能力的国内企业,在港口具有专业服务人员,具有完成本次招标项的连续服务能力和良好信誉。
1.2投标人须知:
台泥(辽宁)水泥有限公司销售水泥集港业务,运费及港口代理相关费用由甲、乙方分别于每船离港后3日内凭结算相关单据进行对帐,乙方提供当月正规发票给甲方,甲方于收到发票确认无误后30日后向乙方付清运费及港口代理相关费。付款方式:电汇、银行承兑汇票(不贴息)。
1.3投标人在参与本次招标时需提供如下资质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五证合一,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要有货运代理的经营许可)、开户许可证及其它能够证明投标人企业资质的证件。
1.4投标人必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方可参与投标。
1.5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及其相关条例。
2、投标委托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公司的法人代表,则必须持《法人代表授权书》才能参加投标。
3、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定、提交投标书有关的费用以及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0元),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不退还)。投标单位报价前向台泥(辽宁)水泥有限公司提交10万元投标保证金(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灯塔支行;账号:21001707908052504434)。投标结束后,中标方如不能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开始正常提供服务,招标人有权按中标人违约终止合同,并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招标人损失。
4、招标文件的澄清
如果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中的任意内容无法理解或有疑问,可以要求招标人对其在金隅冀东阳光采购平台(
5、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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