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珠海市公安局横琴分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信息化工程(标段三)答疑公告
项目答疑公告
项目编号
E4404000001001443001
项目名称
珠海市公安局横琴分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信息化工程(标段三)
标题
珠海市公安局横琴分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信息化工程(标段三)答疑公告
招标人名称
珠海大横琴公共设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55092(集中办公区)
联系人
覃晓素
联系电话
0756-6330853
招标代理名称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珠海市香洲兴华路210号2楼201、202、203房
联系人
赵 阳
联系电话
0756-2638493
内容
招标答疑具体内容如下:
1、在招标文件第13页“20.附件列表”中提到本次项目其他附件应包含《珠海市公安局横琴分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信息化工程(标段三)-射击训练系统施工图》,在下载的招标文件中未找到对应文件,请补充提供《珠海市公安局横琴分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信息化工程(标段三)-射击训练系统施工图》。
答:位置位于交易系统“招标公告”中“公开招标”,点击“下载招标文件”即可看到“图纸”下载链接。具体请致电咨询珠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部:0756-2538251。
2、在招标文件第11页“16.4 工期要求”提到“1、本工程货物采购及其服务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暂定开工日期为2021年1月2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经招标人批准且由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2、关键节点工期要求∶2021年4月20日前本标段信息化工程最终验收合格并移交招标人。”,暂定开工日期与本次项目招投标时间冲突(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25日),是否仍按照招标工期要求的开工日期制定投标进度计划。
答:本工程货物采购及其服务总工期调整为79个日历天﹐暂定开工日期为2021年2月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经招标人批准且由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关键节点工期要求不变。
3、防爆吸尘器参数要求未明确防爆等级,请明确防爆等级要求。
答:防爆吸尘器参数、防爆等级为:
参数:吸力260ba;
容量:60L;
防暴等级:不小于21区;
防尘等级:M;
最大额定功率:1380W;
重量:29.5kg。
招标人:珠海大横琴公共设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