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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新乐市长寿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医养结合院区工程监理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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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北省新乐市长寿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医养结合院区工程监理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河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2-0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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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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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长寿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医养结合院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乐市长寿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医养结合院区工程已由河北新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新开行审投资审字(2022)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乐市长寿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乐市长寿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乐市长寿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医养结合院区工程监理
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新乐市南环路与久乐街交口东南角;东至空置土地,西至久乐街,南至规划养老中心,北至南环路(107国道)
3)建设内容:新乐市长寿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医养结合院区工程图纸所列全部内容
4)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5)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
新乐市长寿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医养结合院区工程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3.1.2其他要求:
特别:(1)《市场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数字证书办理告知及相关驱动程序》、《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房建市政】(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1970》等有关电子开评标业务指南、文件制作工具,已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号河北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4)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5)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7)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9-28 09:00至2022-10-09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10-18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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