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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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机动车号牌采购项目单一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固始县公安局
项目名称:固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机动车号牌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说明:固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采购大小型、低速、新能源、挂车、摩托车等机动车号牌;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小型汽车88元/副、大型汽车88元/副、挂车50元/片、低速汽车40元/副、新能源汽车100元/副、摩托车和轻骑37元/片;
采用单一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由于机动车号牌是国家法定牌证,为规范号牌生产,保证号牌质量,2016年2月29日公安部交管局制定了行业标准《机动车牌号监制规范》(ga/t1287-2016),并于2016年07月01日实施。规范要求号牌制作点须报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规定对号牌制作实施监管,号牌制作点应有公安信息通信网或专用局域网使用号牌管理信息系统,按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订购号牌半成品按号牌管理信息系统的订购计划组织号牌的成本制作保证质量并及时交付,号牌成品交付前应完成机动车登记编号和生产序列号的采集并上传号牌管理信息系统。
2016年7月30日省总队下发《河南省机动车号牌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豫公交办[2016]302号)文件,2017年3月底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总队号码制作中心要求在号码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订购关系设置,即要对照车管部门与制作点的对应关系、业务类型、制作点可生产号牌种类,全部完成订购关系设置,确保车管所在机动车登记完毕后,牌照制作点能接收到要求制作号牌的信息,按省总队要求固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在号牌管理信息系统中与固始恒辉机动车牌照有限公司进行订购关系,固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办理完机动车登记后号牌制作信息通过号牌管理信息直接下发到固始恒辉机动车牌照有限公司机动车号牌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由该系统指令冲压设备进行冲压制作成品号牌。
2019年5月省总队下发《河南省机动车号牌生产管理规定》,为落实公安部“放管服”改革措施,要求号牌制作点设置的原则从便民、利民出发,点与点之间要应科学、均衡、合理。为进一步方便群众领取号牌,解决在县级车管所办理车辆登记业务后不能及时领取和安装号牌,2020年1月13日,省总队下发《关于推进县级车管所号牌制作点建设的通知》,要求各省辖市必须实现县级车管所号牌制作点全覆盖。截至目前,我县号牌制作点为:固始恒辉机动车牌照有限公司,该公司已通过省交警总队资质认证、批准备案、并下发资格证书,批准该单位作为固始县机动车号牌唯一生产企业,开始制作机动车号牌,群众在选取号牌后,可以尽快领取并安装,即方便了群众又减少了开支。
综上所述,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方式进行采购。供应商拟定为:固始恒辉机动车牌照有限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固始恒辉机动车牌照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固始县城郊乡未名路西段
三、公示期限
2020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25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固始县公安局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地址:固始县蓼城大道与成功大道交叉口
联系电话:13607611313
2.财政部门:固始县政府采购监督科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地址:固始县蓼城大道与成功大道财政局14楼
联系电话:0376-4628608
3.采购代理机构:中咨城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中州大道苏荷中心30楼3009
联系电话:13007626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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