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常德市公安局监管中心(一期)建设项目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湖南省常德市公安局监管中心(一期)建设项目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湖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1-02-04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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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常德市公安局监管中心(一期)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HNXZ-2020-CDWL-XMZB-0246
2.3建设地点:位于常德市鼎城区石板滩镇
2.4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73477㎡,其中1#大门地上3层,建筑面积1696㎡;2#监管中心办公大楼地上5层,建筑面积7756㎡,地下2层,建筑面积12272㎡;3#强制戒毒所地上3层,建筑面积33118㎡;4#体检、康复中心,地上5层,建筑面积14690㎡;5#业务用房,地上3层,建筑面积1799㎡;6#室内训练用房、气味鉴别用房,地上2层,建筑面积1218㎡;7#犬病防治中心、隔离犬舍,地上1层,建筑面积213㎡;8#犬舍总5栋,均为一层,建筑面积合计715㎡。结构为框架结构,最大单跨跨度为30米。暂定总投资为31263.28万元(其中:包含二期地下室投资1826.86万元)。
2.5工期要求:480天(其中设计周期:60天,施工工期:420天)
2.6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保修要求: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2.8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工程达到验收合格条件后交付业主。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服务—外省入湘企业(http://gcxm.hunanjs.gov.cn/dataservice.html)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如施工和设计单位都是省外企业需同时提供;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综合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拟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4拟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5拟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项要求。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本项目中投标。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4.投标担保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5.1请从2021年2月5日~2021年2月10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changde.gov.cn/,下同)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本项目按常发改价服【2019】257号文件的规定,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5.4投标人应自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9日11时30分,地点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八)(常德市朗州北路与月亮大道交汇处市民之家东部);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五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机构的监管。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6-2919136。
10.其他
10.1投标人必须单独提供信封(信封内包含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电子保函线上申办成功件),信封的密封要求同投标文件,并单独包装、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提交。
10.2请投标单位代表于2021年2月5日-2021年2月10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时,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德市朗州北路与月亮大道交汇处市民之家东部)处签订保密协议书,领取制作暗标所需资料,逾期不予办理。每个投标人限领一套,同时领取初步设计图纸,并缴纳五千元的初步设计图纸押金,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图纸归还招标人,同时凭收据退还五千元押金),恕不另行通知。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德市公安局
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柳叶大道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817369811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
联系人:陈云、付德田、周科夫
电话:13617368577、18873733477
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
牵头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二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名称)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投标并争取赢得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备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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