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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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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5 18: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田滚河河口(保亭)生态修复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编号:btzw20221025003)已由保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企业,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县三道镇
2.2项目内容及规模:本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水库生态修复系统工程、田滚河整治工程和截污纳管工程,辅助开展人工湿地科普宣传。源头截污:对人工湿地周边区域未接入管网的生活污水开展截污纳管工程,铺设管网将未接入管网的生活污水接入乡镇管网。水生态修复治理:在三道镇机修队、十二队、十三 队和什军村等区域利用取缔的养殖坑塘建设人工湿地,净化入河库低污染溪流,建设人工湿地 41152 ㎡(约 54 亩),开展人工湿地科普宣传,提高居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开展水库生态修复系统工程,拆除侵占岸线非防洪需要构筑物,构建湖滨生态缓冲带51440.43㎡,建设生态浮岛,增加生物多样性,美化河道岸线;整治田滚河集镇段岸线,清淤清障,打造生态岸坡,构建陆域生态缓冲带 25057.46 ㎡。招标控制价71,412,300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57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田滚河河口(保亭)生态修复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标段编号: btzw20221025003001;控制价:71412300.00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6质量要求:
标段1: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2标段1: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以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单位不应超过2家;(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标段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2年10月25日 18时00分至2022年11月01日 18时00分,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
4.2标段1(标段名称:田滚河河口(保亭)生态修复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提供选择不含图纸),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500,000元。
5.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11-15 8:30:00 ,地点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亭县保兴东路与园林巷交叉口北50米)保亭开标室1。(适用于现场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11-15 8:30:00 。投标人应当通过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
5.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22-11-15 8:30:00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支付或线下银行转账支付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险保证、担保保函,银行转账应当从其基本账户中转出,支付地址: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1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企业信息管理系( , 然后登陆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2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GZBS):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在
非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不是.GZBS):必须使用电子签章工具(在
7.3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投标书为GTBS格式;非电子标:投标书需上传PDF加密压缩的rar格式);
7.4开标的时候必须携带加密锁(CA数字认证锁)和光盘、U盘拷贝的电子版投标书。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招标代理机构 :
海南淇利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
保亭县保城镇南环路桃源小区10幢
地址:
海口市海垦路绿海大厦7楼
联系人:
王主任
联系人:
孙工
电话:
0898-83661826
电话:
0898-68910903
招投标监督部门:
保亭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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