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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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海州区老旧小区改造一期项目—施工预选招标
招标公告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2021年海州区老旧小区改造一期项目
2.1.2标段名称:2021年海州区老旧小区改造一期项目—施工预选招标
2.1.6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建筑外墙面出新,平屋面防水翻新,雨落水管改造出新,增设空调外挂机遮罩,太阳能管道整理美化,单元门换新,增设单元门标识牌,室内楼道墙面出新,室内楼道楼梯扶手改造出新,铺设混凝土路面、面包砖路面和沥青路面,铺设塑料管,更换检查井、化粪池和方沟盖板,清掏方沟、雨水井和化粪池,增建雨水口、检查井、化粪池和电力电缆井,增建花坛、树池和路牙石,增设停车位线,整理更换电力电缆,楼道灯改造等内容,施工内容详见各具体项目施工前二次竞标时编制的招标文件。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本次招标采用预选招标方式,通过预选招标确定6个预中标候选人。如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数量不足6家时,将选择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作为预中标候选人。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1、本工程招标执行连清办及苏清办相关文件。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接受其报名,投标将被否决。
3.5.2投标人近 3 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格式详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根据“连建发【2018】421 号”
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自承诺之日起,项目经理具备在岗履职能力)管理,但须承诺投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必须按招标文件约定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3.5.4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规定。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须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 “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3.5.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0年08月至2021年0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3.5.6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3.5.8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5.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1年02月05日至2021年02月10日
4.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时间:2021年02月05日至2021年02月10日。请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4.3其它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5.1 投标截止及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 2021年 03月 04日 09 时 00 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议法 。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综合评议法”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人:连云港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西路28号花卉市场院内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8936670365
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路凤凰大厦10楼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3066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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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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