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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某部办公楼楼体及围墙外立面整体翻新改造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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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海南省某部办公楼楼体及围墙外立面整体翻新改造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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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2-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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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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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公告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某单位委托,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据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项目资金已全部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某部办公楼楼体及围墙外立面整体翻新改造工程
1.2项目编号:2022-VGBTBB-G3001
1.3项目概况:项目地址位于海南省海口市。
工程名称
工程概况
计划工期
招标控制价
某部办公楼楼体及围墙外立面整体翻新改造工程
详见工程量清单
30天
204,928.08元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本次谈判要求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5)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含港澳台)(提供《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6)本项目报价供应商未被军队工程装备采购监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说明:投标截止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须在“信用中国”网站(
(7)符合国家和军队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谈判文件的获取
3.1发售时间:2022年10月12日至2022年10月19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发售方式:网上发售
(1)注册:有意向的投标人请务必在申领文件前通过中招联合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2)购买: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收款信息
单位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银行账号:4400 1400 1130 5300 1948
银行全称:建设银行广州北较场支行
转账备注内容:TC22940F2标书款。
(3)领取:本项目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①公司名称,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③注册账号所填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手机(可以与授权代表为同一人);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代理机构邮箱:huangzongbo@。
领取文件需提供的资料:
a)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c)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需,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d)保密承诺书(格式见谈判公告附件);
e)报名费转款记录。
3.3相关要求说明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4. 报价文件的递交
4.1报价文件递交起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1)报价文件递交起始时间:2022年10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
(4)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4.2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为。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如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采购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
(1)在发布公告延长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供应商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供应商可根据公告的要求进行报名;
(2)重新组织招标。
6. 联系方式
采购人:某单位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熊先生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街道贵州大厦四楼405室
电话:15091996839
联系人:钟经理
电话:13692397760
电子邮箱:huangzongbo@
附件:保密承诺书
保密承诺书
为确保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 )的保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公司自愿签署承诺,并严格遵照执行。
一、 某单位委托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进行项目的招标,项目包含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并已告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以及参与此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司、检测机构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等,所有人员均有义务对项目的各种资料和信息进行保密。
二、 参与项目各方,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相关条款,对所有相关文件、资料和信息进行保密和妥善保管,在投标截止日归还采购人或招标公司,不得丢失,更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如不参与项目投标,须按上述要求归还相关文件)。
三、 在招标项目的采购活动实施期间,各方必须掌握本方工作人员资质、自然状况,对参加本项目的人员登记造册,保证发生泄密事件后能为国家司法机关提供查找相关泄密人员及泄密原因的原始资料、线索及证据,并积极协助调查工作。
四、 自保密人签署本保密承诺之日起,视为保密人已告知本公司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人员本保密承诺的内容,且采取的保密措施不低于本承诺要求的级别。保密人需对其内部人员进行必要的保密教育。
五、 保证在采购活动实施期间及完成以后的任何时间内,均对本项目的保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单位信息及组织人员信息,所采购设备的种类、数量、指标、用途,接收设备的地址、数量、单位信息及收货人信息等)不予泄漏。
六、 在招标过程中,保密人若违反本承诺内容,采购人有权取消该保密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并视情况决定招标活动的进程。
七、 在开评标结束后,保密人不得擅自向任何人询问或泄漏评标的内容及结果,否则视为泄密。
八、 招标结果公示后,保密人仅能在法定期间,依照法定程序向法定机构行使质疑的权利。除此以外,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含采购人单位人员)提出的质疑均视为泄密。
九、 若违反承诺,泄漏本项目的内容及本项目相关的任何信息,导致或有可能导致泄密事件的,采购人将依法追究过错方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人的采购活动,并在行业内通报泄密事件),若构成犯罪的,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 此保密承诺自保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并长期有效。
十一、 本保密承诺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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