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邀请书:
1.东方日升(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5GW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项目一期土建工程招标人为东方日升(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00%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决定对本工程进行邀请招标。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和招标要求,你单位已通过考察论证,现以邀请招标的方式,通知你单位按本项目招标的具体规定参加投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建设地点:位于浙江义乌007-HX西部拓展区块,义武公路(南侧)、江赤公路(西侧)交界处。
2.2工程概况:占地面积约486亩,规划建筑面积约24.76万平方米,分期建设。本次招标为一期项目,建设过程中招标人根据施工单位的进度、质量等情况再具体分配实施内容。
2.3招标范围:东方日升(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5GW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项目一期土建工程,包含如下:1号、2号和3号建筑生产车间、4号建筑甲烷站、5号建筑硅烷站、6a号建筑甲类化学品库、6b号建筑乙类化学品库、6c号建筑废水中继池、7号建筑动力站、8号建筑氨气笑气站、9号建筑空分站、10号建筑生产消防水池和动力办公室、11a号建筑废水处理站、12号建筑220KV变电站、13号建筑固废库、18号成品库、15号建筑宿舍、16a号建筑宿舍、16b号建筑宿舍、17号建筑食堂及活动中心、14号建筑门卫1、25号建筑门卫2和一些停车棚等建筑、全厂消防系统及管道、100T地磅,含生活污水排水和雨水排水系统。
工程内容包括东方日升(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一期土建工程内桩基、土建、厂房基建安装、消防、钢结构、室外附属工程等内容,具体根据发包人具体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内:工程地点/建筑面积信息。
2.4计划总工期:240日历天。
废水站、动力站、硅烷站、氨气笑气间、甲乙类仓库生产及消防水池和空分站的所有建筑、单体及围墙等周边附属工程均需确保在2021年4月10日前土建全部完成,具备机电安装单位进厂施工条件。
3号建筑生产车间桩基工程、主体工程、消防工程和一般水电工程,须在2021年4月1日前具备机电安装单位进厂施工条件。
2号建筑生产车间桩基工程、主体工程、消防工程和一般水电工程,须在2021年6月20日前全部完成,具备机电安装单位进厂施工条件。
1号建筑生产车间在2021年9月30日前桩基工程、主体工程、消防工程和一般水电工程。办公楼、宿舍楼和食堂均须在2021年7月10日前交付投入使用。
其中任何国家法定假期均包含在工期内,施工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延长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报告为准。投标人接到发包人的开工指令后,3天内需组织安排进场施工。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6安全要求:安全无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
3.5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资格证书。需现场实际到岗项目经理,并且需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及扎实的专业知识,并且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提供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3.6近三年有相同或类似工程业绩,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7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省、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8投标人需完成外地建筑业企业进义乌登记备案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东方日升{本网站(http://www.rsztb.com)上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27日上午9时00分。请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出席开标会议。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本次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2000元/本,售后不退,(标书费须公对公账户银行转账/电汇缴纳,账户信息如下),标书工本费缴纳回执与本招标邀请书一同发送至报名邮箱:zhanghz@risenenergy.com。
6.2账户名称: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6.3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海梅林支行
6.4银行账号:39760001040004861
7投标保证金:
7.1账户名称:东方日升(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7.2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义乌分行营业部
7.3银行账号:33050167623500006045
7.4保证金金额:捌拾万元
7.5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月25日16:00时前实际到账。
7.6竞标单位必须从其基本账户中,将投标保证金转入招标人账户,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宣布中标结果后2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须公对公账户银行转账/电汇缴纳竞标保证金,缴纳保证金后的汇款底单发送至:zhanghz@risenenergy.com。)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月27日上午9时00分
开标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梅林街道塔山工业园区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集团行政楼一楼116多功能厅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方日升(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义乌市佛堂镇
联系人:王先生/杨先生(技术咨询)
联系电话:13516883129/18903763722
招标代理人: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海县梅林塔山工业园区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74-59953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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