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
为了促进城乡社会经济发展,优化城乡环境,推广清洁能源,提高城乡居民生活品质,引进竞争机制,打破行业垄断,让老百姓有更多的选择权,获得真正的实惠,经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引进两家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对麻阳苗族自治县的18个乡镇加铜矿管理处液化石油气站进行经营建设,现向社会公开招商,诚邀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投资商报名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商方:麻阳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项目名称:麻阳苗族自治县乡镇液化石油气充站建设项目
三、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法》和《湖南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的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四、投资总规模:根据《麻阳县乡镇燃气发展规划》设计要求进行建设,投资估算1000万元(以招商方与中选方签订的协议为准)。
五、项目内容:
中选方在县城区以外的乡镇或集镇区选择两处作为液化石油气充装站进行投资建设。建设规模为:每座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液化石油气储存规模不低于100m³;建设时间:壹年;资金企业自筹。每家公司自备钢瓶5000只(钢瓶实行二维码管理,颜色和标志有醒目的企业特色)及18个乡镇的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网点(调峰储配站建设不少于15天的供气储备量和乡镇建成区范围内配套供气网)建设并符合运营条件。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准予乡镇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
六、应招方须具备的条件及要求:
1、应招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2018年1月1日至今未受到市场监督、税务、燃气主管等部门行政处罚的独立企业法人。
2、应招方应有1家燃气经营企业,且有3年以上投资、经营、管理县属乡镇燃气的从业经历;近3年来无较大安全事故,且燃气经营许可证和充装许可证均在有效期范围内。
3、应招方已有燃气经营企业取得当地燃气主管部门诚信经营方面的认可和无安全生产事故的证明。
4、应招方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燃气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湖南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配置要求。
七、选择应招方的方式:
公告期内若只有两个合格应招方报名,经审查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中选方投资商;如有两个以上合格应招方报名,采用专家及相关业内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招商申请文件进行评审的办法择优确定中选投资商。
八、应招方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1年 1 月 6日上午8点至2021年 1月20 日下午17点30分。
(二)报名地点:麻阳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高传送、黄进 联系电话:0745-5883034
(三)报名时应提交资料:
1、报名人身份证明原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
3、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燃气企业经营许可证书和充装许可证(均须提供原件副本);
4、企业情况简介(包括最近年份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气源供应协议、企业当地燃气主管部门的近3年无安全生产事故证明和诚信经营证明);
5、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安全人员相应证件(原件);
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交原件核对,并提交复印件一式两份,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九、其他事项:
1、招商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21年 1月 20 日下午17点30分:
2、招商评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麻阳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 1月 5日
正文 麻阳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