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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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弘湘国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现对衡阳弘湘国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企业债券项目(主承销商及基金管理人)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有实力的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招标项目名称
{本项目。
二、招标范围及招标具体情况
1、招标范围:本次专项企业债券的发行方案编制、报批、后续的发行承销、备案工作及债券本息的代理兑付;专项基金的投资方案编制、组建、备案、资金募集、投后管理等,确保国家审批部门受理发行申报资料,确保债券成功发行、基金成功组建。
2、募集规模:债券募集规模不超过10亿元,以国家发改委批准额度为准。
3、期限:基金及债券期限不超过7年。
4、计划发行时间:预计2021年开始。
5、承销方式: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进行承销。
6、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新设立产业股权基金,增资已成立的基金。
7、发行方式:公开发行。
8、基金设立法律依据:有限合伙型基金。
9、基金管理人:有资格的基金管理人。
三、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并具有债券主承销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熟悉企业债券申报发行程序、具备债券承销能力;有熟悉有关业务规则及操作程序的专业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成功发行企业债券的案列经验且熟悉会计、法律等相关知识。
2、具有中基协备案的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资格。
3、具有相应的内部风险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同时应满足下列资格:
(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债券主承销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单位;
(2)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1、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认证后,从2021年01月20日至2021年01月24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其招标文件等相关招标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下载即可。未按要求下载的,评标委员会将拒绝其投标资格。
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请于开标现场现金缴纳)。
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放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未按要求下载的,评标委员会将拒绝其投标资格。
4、凡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将被拒绝。
澄清答疑: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或没有及时关注本项目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投标截止和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七、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话:0734-8857718。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招标费用
本次招标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方支付,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代理费和交易服务费等。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阳弘湘国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华新大道(西二环)11号
联系人:刘荣
联系电话:18674785895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高新区长丰大道汇景花园1栋1单元704室
联系人:刘康
电话:0731-8991551613017162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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