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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魏杨鸿伟、常玲
电话:18326620115(魏)、15715512699(常)
应急客服电话:0551-6222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竞谈方应优先拨打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十、采购单位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达能乳业(上海)有限公司
业务咨询联系人:梁娜
联系方式:13718748786
十一、监督单位及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部
监 督 人:王栋
联系方式:18656751680
附件:
1.潜在竞谈单位报名信息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3.数据保密协议
达能乳业(上海)有限公司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日
附件1:
潜在竞谈单位报名信息表
| 序号
| 潜在竞谈单位名称
| 标段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邮箱地址
|
|
|
| /
|
|
|
|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竞谈方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职务: 系 (竞谈方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竞谈方: (盖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项目单位名称)
(竞谈方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 为全权代表法定代表人,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竞争性谈判会议,全权处理谈判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期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竞谈方单位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职务:
附: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可另附页)
|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可另附页)
|
| 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材料
(可另附页)
|
附件3:
数据保密协议
甲方:达能乳业(上海)有限公司
承诺方:
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保密的定义、内容和范围
1.保密信息的定义:“保密信息”指本协议及其所有附件和补充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诺方履行协议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文件、信息、数据、图纸、技术规格、商业秘密等信息,以及其他由甲方提供的并明确标有“保密”字样的信息。
2.涉及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需求调研、备份数据以及其他任何与我公司相关的信息。本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乙方所掌握或获知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3.包括但不限于以直接、间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提供商业秘密的行为均属泄密。
第二条 保密条款
1.承诺方同意严格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使用甲方的保密信息,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或允许向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透露保密信息。
2.承诺方负责对保密信息进行保密,并采取所有必要的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双方采取的用于保护自身保密信息的措施)防止第三方未经授权地使用及透露保密信息;
3.承诺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或由保密信息衍生的信息;
4.除了本协议确定的保密信息应用范围外,承诺方不得在任何时候使用保密信息。
5.本条款项下的义务适用于任何保密信息,或根据双方事先或目前协议由甲方提供给承诺方的其他专有和/或保密信息。
6.本协议终止后,承诺方应立即自费将保密信息物归原主,并归还所有含保密信息的文件或媒体及其复制件或摘要。
7.协议确定业务的承诺方员工。如果参与本协议的承诺方员工不再继续参与本项目,则应确保立即终止该员工获得对方保密信息和信息源的途径。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承诺方应自觉维护甲方的利益,严格遵守本委托方的保密规定;
2.承诺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所掌握的商业秘密事项;
3.承诺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牟取私利;
4.承诺方了解并承认,由于技术服务等原因,承诺方有可能在某些情况下访问甲方数据。
5.承诺方同意并承诺,对所有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在未得到甲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披露给任何第三人;
6.承诺方同意并承诺,无论任何原因,服务终止后,承诺方不可恢复地删除任何商业秘密,并不留存任何副本。同时,如甲方需要,承诺方保证退回甲方的任何含有商业秘密的文件或资料(如有)。
第四条 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如下信息:
1.由于承诺方以外其他渠道被他人获知的信息,这些渠道并不受保密义务的限制;
2.由于法律的适用、法院或其他国家有权机关的要求而披露的信息。
3.另一方从不受保密限制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4.未参考保密信息而由另一方独立开发的信息;
5.依据法律的规定或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力可以获取此信息的司法、政府机构的要求必须公开的信息。接到此类要求后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使另一方了解将要披露的内容并提出意见。
第五条 如果承诺方违反本协议的以上规定情形,则甲方有权将承诺方拉入蒙牛供应商黑名单,并要积极配合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收回已经泄露的信息。
第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第【一】种方式解决:
1.向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仲裁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由败诉一方承担。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诉讼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七条 此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承诺方:
代表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