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15[关闭]
江西中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遂川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工程标识标牌、文化建设设计、制作、安装项目(项目编号:遂政采【2021】C002号)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遂川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工程标识标牌、文化建设设计、制作、安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安政府采购网和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月2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遂政采【2021】C002号
项目名称:遂川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工程标识标牌、文化建设设计、制作、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32000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元)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吉购2021F000421204
遂川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工程标识标牌、文化建设设计、制作、安装项目
1
批
1732000
详见磋商文件
注:磋商文件中未注明进口产品的,均为国产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加采购活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扶持、节约能源、环境保护、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月16日00:00至2021年1月24日23:30
地点:吉安政府采购网和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1年1月2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2021年1月2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查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1.3供应商必须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且已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或法人印章)。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服务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
2.下载磋商文件时遇到问题可咨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报名不成功。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1年1月2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开标地点,逾期为无效投标。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准。
4.保证金金额:¥34600.0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遂川县妇幼保健院
地址:吉安市遂川县泉江镇东路大道27号
联系方式::0796-6322656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中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恒大五期25栋一单元1303
联系方式:199079614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9907961443
1.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请出席本项目的供应商代表积极配合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的管理工作。开标现场各供应商只派1名人员(委托代理人)到场,人员之间自觉保持合理间距。参加开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应佩戴口罩并提前到达开标厅,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文件中附件),自觉接受开标现场工作人员的入场体温检测并将表格交给工作人员,统一由交易中心保存备查。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并报相关部门处理: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湖北等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体(额)温超过37.3℃的。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需延期,将另发补遗通知。
相关附件:遂川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工程标识标牌、文化建设设计、制作、安装项目(20210112).doc
联系电话:(0796)8219991传真:(0796)8215305备案证号:赣ICP备060001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