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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赣榆区2021年退化耕地治理项目有机硅有机无机复混肥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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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赣榆区2021年退化耕地治理项目有机硅有机无机复混肥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通知 |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2-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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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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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赣榆区2021年退化耕地治理项目;
2、标段名称:有机硅有机无机复混肥采购项目;
3、标段编号:320721-F-HYDFCG2022002-5;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需求:采购有机硅有机无机复混肥〔总养分(N+P2O5+K2O)≥15%,有机质≥45%,活性硅3%,规格:25公斤/袋,颗粒状〕,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
6、预算金额:人民币40万元(最高单价限价:95元/袋),报价超过预算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7、供货期限: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送货通知后30日内完成供货;
8、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质量要求:合格,符合GB/T18877-2020标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近期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保相关材料是指:近期在人社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见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苏财购【2020】52号文件执行,仅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为生产厂家,所投产品具有省级及以上农业部颁发的与采购需求技术指标相匹配的《肥料登记证》,且在有效期内。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2)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2年10月25日至2022年11月01日18时00分止(北京时间)
2、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4、方式:在线获取;
5、售价:0元。
四、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开启
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2年11月0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址:
2、开启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2年11月0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苏财购[2020]52号文规定,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竞争磋商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须进行二轮报价(最终报价)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应保持电话畅通,如因供应商原因无法联系到委托代理人,视为供应商放弃二轮报价(最终报价),以初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连云港市赣榆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黄海东路303号
联系方式:徐站长 电话:13815687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华亚东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综合楼422-278号
联系方式:李工电话:18115867035
八、电子招投标说明
1、本项目采购采用电子化方式,请供应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注册、CA办理、激活、诚信库信息完善等流程,选择需要获取的文件,信息录入后下载交易文件即可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其他途径获取的磋商文件无效,参加采购时响应文件将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流程详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网]。
系统操作咨询:051885861319、4009980000
3、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放弃投标”模块,提交放弃说明(流程详见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对于未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也未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提交放弃说明的供应商,将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视为一般失信行为,给予信用评价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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