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津溪水环境提升(一期)工程-林墩溪河道整治及水生态修复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市长泰区水利局、漳州市长泰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漳泰水利审【2022】34号、漳泰发改批[2022]15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长泰区林墩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漳州市长泰区林墩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宇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漳州市长泰区;
2.2工程规模:对林墩溪部分河道建设生态护岸,两岸生态护岸长3.712km,部分河道清淤,清淤长度2.6km,对林墩溪厦门绕城高速大桥上下游河段进行水生态修复,修复河道长度约3.6km,水生态修复面积共15840m2;
2.3产业类型:/(第一产业或第二产业或第三产业);
2.4招标范围和内容:龙津溪水环境提升(一期)工程-林墩溪河道整治及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施工所含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审核书、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指的范围和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5最高控制价:人民币194014.4元(监理费用按实结算,最终以实际发生监理服务的项目最终结算金额为计费额×中标监理费率来计算监理费);
2.6质量标准: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7工期要求:施工工期18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2.8施工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有效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或水利水电或水工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或水利水电或水工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投标人聘任其为总监理工程师的证明材料和水利或水利水电或水工建筑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3800.00元。
3.5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9月28日08时至2022年10月19日23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址: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20日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址: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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