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下载附件请������客服,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资质: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1)投标人应为独立的法人机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律效力证明文件。 2)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是设备原厂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设备原厂制造商出具的拟投标产品的授权证明。 3)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如资信证明中明确注明复印无效的则必须提供该资信证明原件) 4)业绩要求: 投标设备的制造商近三年(2017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类似设备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盖章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盖章。 5)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6)其他要求:法律规定的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人必须在航天科技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bd.ispacechina.com)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详见电子化招标平台相关说明)业绩: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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