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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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21-2022年珠海市公安局电信机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单一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珠海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2021-2022年珠海市公安局(科信支队)电信机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1)项目基本情况及要求:
根据公安业务发展的新形势和新需求,为支撑我局科技信息化建设,确保正常稳定运行,支撑相关警种公安业务工作开展,我局将继续租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93个机柜空间。
2)项目租赁服务主要内容:
拟通过租用1648个柜.月(93个柜,租赁月数不等,根据实际情况选用2200W机柜或4400W机柜,实际电流超出10A按400元/月/A计费,)来满足需要。
2.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3.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最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以便核查);
⑤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⑥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⑦投标人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诚信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捌佰柒拾陆万零捌佰捌拾元整(¥ 8,760,880.00)
采用单一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市场供应情况(是否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是。
1)目前,“2021-2022年珠海市公安局电信机房租赁服务项目”全部租用中国电信珠海分公司的IDC机柜。如果更换服务供应商,一方面部署在电信机房的网警、科信、禁毒等各警种全部设备的迁移将消耗大量的时间、人力及物力,操作难度极大;另一方,机房设备迁移需要停止设备运行,将在较长时间内导致在用的各系统中断运行,继而导致许多公安业务系统的业务应用无法正常使用,严重影响公安业务工作开展。
2)一直以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的售后服务到位、响应迅速,确保了部署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机房的各设备保持安全稳定运行,保障了各相关系统的正常运行。尤其在2017年超强台风“天鸽”、2018年超强台风“山竹”登陆我市期间、2019年“70周年”大庆安保期间、2020年澳门回归20周年大庆安保期间,中国电信珠海分公司为公安在用机房提供了良好的保障服务,确保了部署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机房的系统和设备未出现中断运行的情况。如果更换供应商,则新供应商需对项目所需的IDC机柜及配套线路标准、服务要求和规范重新熟悉和磨合,必将影响维护响应和服务质量,无法保障设备及系统的稳定可靠运行并确保各相关系统的正常使用。
3)机房基础硬件方面: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在独立机房、机柜、电源、空调、监控、地板承重、门禁、消防等机房基础硬件方面,相对其他运营商的优势较大,可以为我局系统设备的安全运行提供更好的保障。
4)运营管理服务能力方面:目前,我市除电信公司机房通过了该项ISO27001国际信息安全管理规范认证外,其他社会化运营机房均未通过,电信公司机房能够提供高标准的网络维护、机房值守、动力维护的专业化团队及相关服务。
5)交通便利性方面:除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机房距离市局约15分钟车程外,其他社会化运营机房均需约45分钟车程。在系统设备出现紧急故障情况下,交通的便利性尤显重要。交通越便利,运维人员可以更快抵达现场,及时进行故障处理并恢复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行。
2.拟邀请的供应商与项目的匹配情况:匹配。
3.专家论证意见(400万元以上):有。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香华路198号
三、公示期限
2021年01月13日起至2021年01月19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预算清单
项目
金额(元)
服务期
2021-2022年珠海市公安局电信机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8760880.00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珠海市公安局
地址:珠海市梅华西路2300号
联系方式:0756-8641606
2.财政部门
联系人:余柳、何显华
联系地址: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6-2602073、0756-26538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浩天(代理机构)/ 罗飞(采购人)
电话:17707562629/18826908299
六、附件
1、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发布人:广东中正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01月13日
2021-007-ZZ论证资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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