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支持和适用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财库〔2019〕18号);支持中小微企业(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0〕52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
2.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联系查勘。
八、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镇江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镇江市润州区李家山新村四区47幢
联系方式:153585928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镇江市庄泉路1号南山华庭商务中心3幢206室
联系方式:0511-880834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春燕
电话:18673505075
九、提交注意事项
1.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采购,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镇江市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供应商操作手册》( 下午13:30-17:30期间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
2.投标人投标需提前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