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能源招标投标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广东省博罗县公庄镇污水厂配套污水管网完善建设工程(监理)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广东省博罗县公庄镇污水厂配套污水管网完善建设工程(监理)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9-22
详细内容:
博罗县公庄镇污水厂配套污水管网完善建设工程(监理)【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博罗县公庄镇污水厂配套污水管网完善建设工程已由博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博府发改投审〔2022〕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博罗县公庄镇人民政府,建设所需资金除上级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县镇按5:5的比例承担,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博罗县公庄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博罗县公庄镇污水厂配套污水管网完善建设工程(监理)

2.2招标人:博罗县公庄镇人民政府

2.3项目地点:博罗县公庄镇

2.4项目规模:建设污水管总长度约91.94km,同时完善其配套附属设施。DN400-DN500污水主干管,总长度约为4.15km;住户污水收集干管,管径DN200-DN300,总长度约为31.49km;污水入户管,管径DN160,总长度为56.3km。

2.5工程造价:项目建设总投资估算为9423.8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估算为7881.45万元,监理费用估算为178.62万元。

2.6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开展监理工作,包括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质保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监理项目内容为经批准建设的全部建设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7工期要求:本工程监理服务期限从本工程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止,工期暂定为54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施工工期为准)。

2.8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规程、规范、标准进行,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质量要求为合格。

2.9资金建设所需资金除上级补助外,不足部分按县镇5:5的比例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的监理企业;

3.2要求派驻现场监理班子必须健全、专业配套,须包括:

3.2.1总监理工程师1人,为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含本工程在内,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兼任的工程不得超过三个);

3.2.2总监代表1人,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自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起算,以发证日期为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应为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总监代表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

3.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4投标企业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平台办理并通过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3.5其他要求:无。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参与项目投标的方式

本工程采用网上电子招标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的方式

具备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的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下称“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6.答疑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答疑时间: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超过系统发布的询疑时间的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再进行答疑。

6.2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为了避免网络有堵塞和延时现象,确保各投标人能顺利完成投标工作。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投标上传工作。

6.3现场递交原件(如有)的时间和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

6.4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6.5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6.6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7.投标相关事宜

7.1按照惠州市《关于房建市政类施工监理项目推行信用承诺制优化招投标活动流程的通知》(惠市公易委办函〔2018〕6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对提供伪造虚假证件、冒名顶替参加会议、存在不进行网上填报价、不缴交投标保证金、不在网上递交标书及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记入不诚信记录,并向行政监督部门推送,不诚信行为一经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实施联合惩戒。

7.2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全行业)采用特征码检测功能,为配合新增特征码检测功能的实施,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在投标人编制或上传投标文件时新增以下功能:

7.2.1投标人登录系统监控预警功能。投标人登录系统的IP地址,系统将记录投标人第一次登录系统的IP地址为关联IP地址,如该IP地址有其他投标人登录,则在登录时警告。

7.2.2编制投标前特征码自我检测功能。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前可通过该功能自测特征码存有情况,如发现特征码不存在或不完整,投标人应更换电脑配置或更新相关软件系统。

7.2.3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或投标过程中,交易系统如有提醒特征码缺失,应当及时查找原因并修复,在保证投标文件特征码不为空情况下方可上传。同时,为保证特征码检测功能的有效性,所有PDF格式投标文件应当在加盖电子签名(签章)后再上传。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建设工程】→【办事指南】→《广东CA电子签名(签章)操作指南(v2.0)》或《翔晟电子签名(签章)操作指南(v2.0)》。

8.电子交易规则

本工程电子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2〕3号)。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有不一致者,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博罗县公庄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752-6115728

联系地址:博罗县公庄镇镇府大院内

招标代理机构:惠州众志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0752-6663386

联系地址:博罗县罗阳街道商业东街博都大厦A3栋1302号

交易平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罗分中心

联系电话:0752-6737103

联系地址:博罗县罗阳街道商业西街社会服务中心2号楼三楼

监督部门:博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52-6629926

联系地址:博罗县罗阳街道西北路60号

附件:《招标日程安排表》

招标日程安排表

项目名称

博罗县公庄镇污水厂配套污水管网完善建设工程(监理)

工程编号

惠公易建博罗【2022】095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2-09-23 09:30:00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2022-09-29 16:30:00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2022-09-30 16:30:00

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

2022-10-08 16:30:0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2-10-19 09:30:00

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

2022-10-19 09:30:00

现场递交原件开始时间

2022-10-19 08:30:00

现场递交原件结束时间

2022-10-19 09:30:00

开标时间

2022-10-19 09:30:00

开标地点

3号开标室(博罗分中心)

评标时间

2022-10-19 09:30:00

评标地点

1号评标室(博罗分中心)





附件列表





附件名称



附件类型









2022-09-22 15:57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化工招标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能源招标投标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