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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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经由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备案。以瓦发改批【2019】6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瓦房店太平湾临港经济区项目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所需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瓦房店市
2.工程规模:市政工程:{本项目施工,包括取、配水管线工程、取水泵房工程、热力管网工程、道路桥涵工程等,取、配水管网管径为DN1000-DN200,共有2条取水管线、8条配水管线,合计总长度约19km。在原有三台子水利站内新建取水泵房1座。(具体详见图纸及清单)。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210101TP001009667001001
{本项目
包括取、配水管线工程、取水泵房工程、热力管网工程、道路桥涵工程等及河道内取水设施等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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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1年03月10日 开工至 2021年06月29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主体单位须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含两家)。
4.其它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且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体单位须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含两家);5).项目经理:须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无负责的在建项目。 注:(1)企业和项目经理投标截止前一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在公示期内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按废标处理。
四、投标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80.0万元
2.开标时间: 2021年02月25日 10:00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4.递交网址:通过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递交。
6.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2月03日 08时30分至2021年02月09日 16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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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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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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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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