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黄水河阳高县段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1、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水利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主要人员要求: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要求:由多个单位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2)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共同投标协议书。由牵头人之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报名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4)联合体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书应规定出联合体各方对本项目承担的共同和各自的义务,声明联合体各方提出的参加并承担本项目的份额和责任。